发布文号: 闽发改交能[2008]189号
漳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龙海市龙江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修编报告的请示》(漳发改交能〔2008〕4号)、《关于上报龙海市龙江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漳发改交能〔2007〕33号)及有关附件均悉。2008年1月我委组织了该项目可研审查,并形成会议纪要(〔2008〕12号)。根据会议纪要精神,设计单位对项目可研进行了补充修编。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龙海市龙江大桥位于九龙江出海口的南港,是龙海市开发紫泥半岛、融入厦门湾经济圈的重要基础设施。龙江大桥的建设将进一步加强龙海市龙池开发区、紫泥半岛及厦门港石码港区与龙海市的联系,对推进龙海市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区域路网布局、适应交通量增长、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等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建设龙海市龙江大桥是十分必要的。
二、龙海市龙江大桥及接线工程起于龙海市丹坑村与环城二路交叉处,跨越九龙江南港,穿越紫泥高科技园区,与县道海角线相接,全长约2.37公里,其中桥梁长约1442米。根据交通量预测及龙海市城市规划,本项目兼有主干路网及城市干线道路功能,按一级公路兼城市Ⅰ级主干线标准测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兼顾城市Ⅰ级主干道标准,路基宽度结合城市规划按50米控制,桥梁宽度2×17.0米。大桥通航内河Ⅳ级航道、500吨级海轮,净宽大于110米、净高14.5米。主通航孔不小于150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40766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龙海市负责筹措解决,其中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40%。
四、核准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含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主要材料采购公开招标,并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
请据此批复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