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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积极报送本地安全生产工作亮点、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的典型经验类信息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08 生效日期: 2008-04-08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
    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通知,国家总局办公厅近期内将对“安全生产要情”进行全面改版。改版后的《总局要情》将主要刊发各地安全生产法制、法规、政策、规程的颁布情况,并重点推出经验交流栏目,每期推出一个典型经验。请各地除继续保持原来的报送内容及形式外,适当组织本市、县(市、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亮点、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的典型经验类停息上报。简单交待一下本地安全生产综合情况(特点和背景),主体为经验介绍,要求措施实际具体,成效突出显著。篇幅控制在1500字左右。报送方式仍为发送电子邮件至zjsafety87053652@163.com。
浙江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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