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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备案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09 生效日期: 2008-04-09
发布部门: 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市(州)土地调查办公室: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进展和调查队伍承担项目情况,加强对我省土地调查项目管理,确保调查成果质量,省土地调查办决定建立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备案制度。省土地调查办将在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门户网站的第二次土地调查专栏中每半月通报一次,未经省土地调查办备案的土地调查项目,调查成果不予验收。
  各调查单位同时承担的项目要与自身作业能力相适应。未确定调查单位的市县,在选择调查单位时要根据省土地调查办通报的有关情况,对调查单位同时承担多个调查项目的,应充分考虑调查单位完成项目的能力,防止层层转包,影响调查进度和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时间要求
  目前已经确定调查单位的市县,要在4月28前上报;其它市县要在招投标完成确定中标单位或依法依规确定承担单位,并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市、区)土地调查办直接报送省土地调查办,同时抄报市(州)土地调查办备案。
  备案内容
  包括承担单位情况、主要业绩、确定承担单位形式、项目合同复印件(合同中应载明项目预期进度安排,并加盖调查办公章)等。具体填报内容见《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备案表》。
  报送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和纸质文件两种形式。
  电子邮件:sctddc@163.com
  联 系 人:缪文、陈曦
  联系电话:028-87712608
  地  址:成都市金琴路160号  邮编:610031
  通报网址
  省国土资源厅网站:www.scdlr.gov.cn
    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网站:www.sclsp.org.cn 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附件: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备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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