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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齐齐哈尔市现代农业试点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21 生效日期: 2008-04-21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齐政办发[2008]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齐齐哈尔市现代农业试点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齐齐哈尔市现代农业试点建设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2008年1号文件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了深入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建设,市政府决定进行现代农业试点。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我市现代农业试点建设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经营体制为切入点,以规模经营为重点,以农机化、水利化为基础,整合资源,综合组装,规模推进,使基础设施更强化,产业体系更合理,科技含量更高,经营机制更有活力,综合生产能力更强,初步探索出符合我市实际的现代农业发展新路子,为农民持续增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积累经验。
  二、工作原则
  现代农业试点建设应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试点启动前,要制定科学周密的规划。在具体规划中,要充分尊重自然、经济和社会规律;要吸收当代先进的科研成果和学术成果;要充分考虑试点村农村经济整体发展,综合考虑,统一规划;要请有资质权威部门编制规划,要集思广义,吸纳各方面意见。
  坚持重点突破的原则。通过经营方式、经营机制和经营体制创新,重点在规模经营、产业升级、科技应用和组织化程度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坚持分步实施的原则。试点工作既要积极稳妥,又要综合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按照规划要求,全面铺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试点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透明,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让农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通过政策、资金和思想发动,调动和挖掘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杜绝行政命令、包办代替和一刀切。
  坚持协同推进的原则。试点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工负责,集中力量,协同配合,整体推进,确保各项试点任务全部落实。
  三、试点条件
  选择中等规模的村进行试点。
  (一)农业基础设施有一定的规模和基础,有农机合作社或农机合作组织,有一定抗旱除涝设施;
  (二)主导产业比较明晰,所占比重较大;
  (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化程度较高,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服务能力;
  (四)村级党组织凝聚力强,有威信,并有一定开拓创新能力;
  (五)土地规模经营基础好,土地面积在1万亩以上。
  四、工作目标
  现代农业试点建设时间安排为3年。主要工作目标:
  (一)初步建设起水利化、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土地全部实现连片种植、规模经营;养殖业全部实行专业化生产,力争实现规模经营。
  (二)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并形成产加销良性循环产业体系。
  (三)科技贡献率达到60%以上,农产品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
  (四)农民每人至少熟练掌握1-2项适用技术。
  (五)围绕主导产业形成特色鲜明、分工明确、服务水平高的各类专业合作社。
  (六)试点村农民人纯收入超过万元。
  五、建设内容
  (一)抓好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在农田水利建设上,重点抓好抗旱水源井、蓄水设施、节水灌溉、移动式滴灌、中小河流治理、水田开发等建设工作,真正实现旱能灌、涝能排。
  在农业机械化建设上,重点抓好大型农业机械更新配套,实现整地、播种、中耕、田间管理、收获等各环节全程机械化,为土地规模经营奠定基础;同时扩大保护性耕作面积。
  在培肥地力建设上,重点抓好沃土工程、绿肥、有机肥施用、秸杆根茬还田等工作,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良性循环,初步建立起绿色、节本、有机农业体系。
  在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上,实现繁育、防疫站点设施齐全,饲草饲料体系完善。
  在农村能源建设上,重点抓好户用、大中型沼气和秸秆气化项目,切实解决农村能源不足问题,培育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抓好现代农业科技体系建设
  试点村的种植业要成为高产攻关、标志性示范工程、科技园区的示范点。养殖业要成为标准化、专业化的养殖示范小区。
  要与各科研院所和大中专院校紧密合作,开展村院、村校、村所共建活动,使其成为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基地,以加快新技术成果转化步伐,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
  集中力量抓好核心技术、重点攻关技术的推广应用。
  初步建立起以科研、推广部门为依托,以农村合作社为载体,以示范户、科技大户为基础的新型'四组三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三)抓好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要按照产业化的思路,实现产加销有效对接,形成现代化产业体系。
  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对试点村现有产业进行综合评价,突出重点,选择效益好、宜于连片作业、规模化经营的一、两个产品做强做大,使之成为主导产业。
  对试点村的主导产业,全部进行单品种、专业化生产,并与市级以上有关的龙头企业进行对接,实行订单生产,真正成为龙头企业的生产基地。
  对不能直接加工的农副产品,要与流通企业或大型市场直接进行对接,按照订单进行生产。
  对一品村,要搞好产业规划,在扩大规模的同时,主要是要加快品牌培育,放大品牌效益,提高一品的效应和知名度。
  (四)抓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经营体系要围绕着主导产业,全力提高规模化、标准化和无害化水平。
  全力推进规模经营。对试点村耕地要坚持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适度调整,科学规划;对宜农耕地,要全部实现连片种植、规模经营,形成种植业经济区,具体可以采取联合经营、大户经营、企业带动、农村合作组织经营、家庭农场经营等多种方式,提高土地产出率,实现效益最大化;对宜牧耕地,要坚决从粮食生产中退出来,建立人工草场和放牧区,为畜牧业发展奠定良好的饲草饮料基础;对宜林耕地,采用退耕还林办法,扩大植树造林面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对试点村养殖业,要由分散的一家一户饲养向规模化养殖过渡,逐步建立起以大户和托养所为主的饲养方式,提高规模效益,尽快实现人畜分离。
  生产经营全部实现统一经营,做到整地、供种(雏)、供肥(料)、供药(灭病)、加工、销售'六统一',实行全过程标准化、无害化,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抓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
  现代农业发展的各要素能否真正运行起来,关键是在于组织体系创新。要把发展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作为试点的中心任务来抓,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各类合作社,真正建立起农民自我组织、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共担风险、共同受益的新型生产经营组织化体系。要围绕着主导产业,加快建立专业合作社,真正实现分工、分业,重新配置资源,互联互动,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产业合作社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建立章程,吸纳更多的会员,组织生产经营。同时,产业合作社要与龙头企业或市场紧密合作,建立起龙头企业+合作社新型产业化发展模式;与科研、推广、培训部门合作,建立起新型科技承载体系的模式;与金融部门合作,建立起新型融资模式;与农机合作社合作,建立起统种分(统)管的规模经营模式。使农村组织化程度大幅度提高。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投入保障机制。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二是市级现代农业试点由市财政负责,每年至少投入100万元;县级试点由县财政负责。三是农村信用社要在试点村农业生产所需贷款上给予保障;四是挖掘农民自筹潜力,特别在一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上,要鼓励农民积极投工投劳。整个资金、项目管理,继续采取'性质不变、资金不乱、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办法打捆使用,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作用。
  (二)建立组织推进机制。为保证试点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刘刚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政法书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占江同志担任,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组织、推进、综合、协调等具体工作,市级试点所在县也要成立专门组织,抓好各项试点任务的具体落实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专门组织,切实抓好县级试点各项具体推进工作。
  (三)建立责任分工机制。现代农业试点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项目多、任务重,必须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分工协作。试点涉及的各部门都要从本部门职能出发,抓紧制定各行业实施意见,每一个项目都要一项项分解、一项项落实、一项项明确责任,要落实到人、明确具体完成时限,确保试点工作各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四)建立严明奖惩机制。把现代农业试点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有关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考评办法,对试点工作突出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将各县(市)、区现代农业试点工作纳入农业和农村工作先进县(市)、区考核评比内容;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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