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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25 生效日期: 2008-04-25
发布部门: 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市政发[200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经济领域的监督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通知》 (湘政发〔 2006〕 12号 )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审计机关是国家的综合性经济监督部门,是各级政府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审计监督对于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服务宏观调控,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审计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审计机关开展工作,特别是在触及问题、揭露矛盾的时候,要帮助审计机关排除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和干扰,保护好、发挥好广大审计干部的积极性;要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要加强对审计、财经法规的学习,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审计部门要把查问题、提建议、抓整改、促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审计成果更好地应用到推进发展上。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地接受审计监督,主动配合审计工作,认真执行审计决定,落实整改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对审计机关人员编制及内部机构的确定,应满足其正常履行监督职能的需要。县级审计机关正职、副职负责人的任命或免职,在提请决定前,应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领导班子成员中要保证相当比例的审计或相关专业资格的人员。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人数占机关人数的比例应保持在 70%以上,严格控制非审计或相关专业人员调入审计机关,要加强吩审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政策法规水平与审计业务技能。
  审计人员应依法履行职责,遵守职业规范。对在审计中循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要视情予以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对不适幌从事审计工作的,应调离审计工作岗位或依法予以辞退。
  三、切实加大绩效审计力度。各级审计机关要以关注民生、创建和谐社会、推进可持续发展为立足点,切实推进绩效审计。加大对农业、林业、水利、教育、科技、公共卫生、扶贫、救灾救济、社会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各种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对以政府贷款、财政性资金、国有资产、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资金及社会公益性资金投资或者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审计机关应对其招投标活动、资金来源和使用、概预算执行、竣工决算和资产移交、投资效益等进行审计监督,与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建设、设计、施工、采购、供货、监理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国有资产投资或者融资为主的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审计机关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不得办理财务决算。审计机关应当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要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加大对财政资金、国有资产监督力度,维护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和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促进财政体制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要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全面、科学、客观地评价和界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为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地发展促进作用。
  四、大力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各级审计机关要积极提升、更新审计技术手段,大力推进计算机审计;要加强审计网络建设,建立与被审计单位的网络数据连接,逐步实施网络审计;要注重引入和培养电脑审计方面的人才,提高全员计算机审计水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帮助解决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切实保障审计机关的工作经费。为确保审计执法的独立、客观与公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安排财政预算时,要依法保障审计部门的工作经费,确保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切断审计机关在审计期间同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联系,保证审计执法的独立、客观与公正。
  六、切实保障审计执法效果。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好审计决定,对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依法采取相关措施,需要协助执行的,由审计机关向有关部门抄送《审计决定书》,发送《协助执行“审计决定书”函》,相关部门必须协助执行。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落实的,应说明原因并书面告知审计机关。对无故拒不落实审计决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政府领导或交由监察部门、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实行诫勉谈话,直至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审计机关要建立审计回访制度,关注审计建议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做到审计一个,整改一个,规范一个,对屡查屡犯的,应将其列入重点监督单位名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运用好审计成果,把审计成果做为宏观决策和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要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各审计机关每年都要有针对性地对一些群众关注的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通过报刊、电视媒介向社会公告。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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