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部大通道阿北线陕西境靖边至安塞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01 生效日期: 2006-09-01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陕政函[2006]115号
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你们《关于西部大通道阿北线陕西境黄陵至延安靖边至安塞榆林至陕蒙界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陕交字(2006)62号)收悉。根据《公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靖边至安塞高速公路设立靖边南(K1+786)、马圈渠(K9+095)、乔沟湾(K26+053)、李家湾(K34+609)、天赐湾(K38+902)、镰刀湾(K54+650)、化子坪(K73+350)、建华寺(K95+830)等匝道公路收费站。
  二、收费车辆吨(座)位核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行驶证核定的额定载质量或座位数为准。
  三、收费标准具体为:类别车型及规格客车货车收费标准
  

类别

车型及规格
收费标准
(元/车公里)

客车

货车

1

7

2T

040

2

8座~19

2T5T(含5T)

070

3

20座~39

5T10T(含10T)

090

4

40

10T15T(含15T)20英尺集装箱

112

5


15T以上
40英尺集装箱

130

  四、收费范围:除国家规定免缴通行费的机动车辆外,其他任何机动车辆都应按规定标准缴纳通行费。
  五、通行费收支要严格执行陕政发(2000)13号文件和省交通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陕西省收费公路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以及《陕西省收费公路会计核算暂行办法》,所收资金全额上缴省财政厅车辆通行费收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公路收费站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公路车辆通行费票证暂行规定》,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省交通厅统一发放的陕西省公路车辆通行费票证。
  六、靖边至安塞高速公路实行封闭式联网收费,收费年限为25年,自2006年9月5日起至2031年9月6日止。
  七、收费站为临时机构,靖边至安塞段高速公路收费人员定员463人,由省交通建设集团统一管理,面向社会招聘,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
  请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开支,降低管理费用,加大还贷工作力度。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一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