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建筑[2009]6号
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建立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提高行政许可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市建委开发了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经过对该系统试运行和调试,在我市建筑市场信息化服务管理工作中取得良好效果。为确保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顺利推广和应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建委决定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启用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市建委和各区县建委原开发的信息系统停止使用。
二、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和中介机构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包括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以及项目管理认定)、执业人员注册(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进津企业备案、工程报建、工程招标投标、承发包合同备案、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施工许可、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担保公司业务备案、企业信用信息归集等业务,均须通过登录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网址://www.tjcac.gov.cn)办理。
三、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区、县建委和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系统的启用工作,按照要求及时、规范、准确地运行,并及时反馈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有市场管理方面的问题,请与市建委有关处室和站办联系;如有技术性问题,请与市建委信息处联系。
技术服务联系电话:27129759
技术服务联系邮箱:epr2008@vip.163.com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