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交复[2009]4号
台州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临海溪口至椒江章安公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请示》(台交〔2008〕245号)悉。根据我厅《关于临海溪口至椒江章安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浙交复〔2007〕168号)确定的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工期,并结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临海溪口至椒江章安公路K1+740~K3+838段采用二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K3+838~K7+498段采用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其中K3+838~K5+915.84段整体式路基,路基宽24.5米;K5+915.84~K7+025段分离式路基,宽度2×12.25米,K7+025~K7+125段为过渡段;K7+125~终点段为分离式路基,宽度为2×1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标准一级公路段(K+838~终点)采用公路-I级,二级公路(K1+740~K3+838)采用公路-Ⅱ级;中、小桥设计洪水频率采用1/100。桥梁净宽一级公路段整体式采用2×10.5米,二级公路段采用11.5米,涵洞与路基同宽。
其余技术标准应符合JTG 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同意本项目路面采用沥青砼结构,即二级公路段路面上面层采用4厘米厚AC-13C型沥青砼+下面层6厘米厚AC-20C型沥青砼;一级公路段路面上面层采用5厘米厚AC-13C型沥青砼+下面层7厘米厚AC-20C型沥青砼。基层采用30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
辅助车道上面层采用5厘米厚AC-16C沥青砼,基层采用20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
三、同意桥梁上部结构采用后张法预应力砼空心板结构,下部桩柱式墩台灌注桩基础或肋式桥台灌注桩基础。
四、该项目的施工图预算控制在概算以内。
五、设计单位已参照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及施工图设计初审报告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同意修改后的施工图交付使用。
六、请建设单位做好该项目下阶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施工、监理单位,组织工程施工,督促设计单位做好施工期的服务工作,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建成通车。
七、请参建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重大修改或变动。 二○○九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