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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各市及部分县(市、区)安监局长座谈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08 生效日期: 2008-05-08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浙安监管办[2008]87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经研究,定于2008年5月15日在新昌县召开全省各市及部分县(市、区)安监局长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研究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现状及有关问题,交流各地“隐患排查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3号)的情况,部署近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二、会议对象
    各市局长、办公室主任及由各市局选定的二个县(市、区)局长。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2008年5月15—16日,会期两天,5月14日下午报到。会议地点:新昌瑞和度假村,联系电话:0575-86289067。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将与会人员名单(单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于5月12日前报省局办公室,并且要注明具体报到时间以便安排食宿,联系电话:0571—87053080,传真:87053072。
    (二)各市局将会议交流材料(不超过5000字)的电子版于5月12日前报省局办公室,电子信箱:safe@zjjmw.gov.cn;县(市、区)局带一式70份的交流材料(不超过3000字)与会。 附件:新昌瑞和度假村线路示意图(略)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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