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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09 生效日期: 2008-05-09
发布部门: 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政明电[2008]15号
东昌区、二道江区人民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驻通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2008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OO八年五月九日
2008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2008年是市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第三年(攻坚年),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水平,着力攻克城市管理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重点整治市容市貌、居民区环境卫生和市场卫生,发动、组织、教育群众积极参与家乡建设,强化公民文明卫生的自律意识,共同打造风貌独特、清洁、文明、有序的秀美山城。
  二、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品位。
  1.实施污水处理建设工程,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铺设污水截流干管8.5公里,江西部分污水达到排放标准。责任单位:市建委。
  2.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改造棚户区和危旧房40万平方米,开工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改变部分建成区环境脏、乱、差状态。责任单位:市建委、房产局,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
  3.实施二道河雨污分流综合整治,整体改善沿河环境。责任单位:市建委,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4.实施路网建设工程,整修和平路、新岭路等29条主次街路和巷路(见附件1)。责任单位:市建委,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5.继续实施玉皇山公园改造工程,完善景区卫生设施、体育活动、美化、绿化、亮化及休闲等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建委,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6.对市区主要江河的河床、河堤及护坡进行修整和集中整治,清除小片荒、违章建筑和“三小五堆”,建立健全常效管理保洁体制。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建委及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和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7.继续改造供水供气供热设施,解决3.7万人吃水、3000户居民用气和30栋老旧楼房供热问题。责任单位:市建委、公用局,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8.加大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力度,新增公共绿地面积5万平方米,对8条背街暗巷实施照明设施改造。责任单位:市建委,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9.推进市水泥厂和光复路等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改善周边环境。责任单位:市建委、房产局,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10.修缮和粉饰桥梁,重点对连接主街路的董窑沟桥、佐安河桥、葡萄酒桥、无线电桥等桥梁进行维修。责任单位:市建委,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11.增设环卫设施,解决居民区马葫芦外溢和临街餐饮业泔水造脏问题。责任单位:市建委、财政局,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12.在繁华街路修建水冲公厕3座,解决群众如厕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建委,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二)狠抓城市管理薄弱环节,强化执法监督。
  1.加大市容、市貌的管理力度,全面实施“门前五包”责任制,重点治理门市房造脏问题。此项工作由市建委负责,市卫生局、工商局配合。
  2.加大对露天市场及早夜市的管理力度,重点整顿文化、弘源等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杜绝市场外溢,取缔游商散贩,按时撤市,达到市散地净。此项工作由市建委负责。
  3.加强市区公共汽车停车站点卫生管理,站牌站标要规范整洁,广告栏内有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内容。此项工作由市公用局负责。
  4.对居民区内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进行重点整治,每个社区设置固定公益广告栏1块。此项工作由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和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5.对市区10个封闭式居民区实行垃圾袋装化,取缔无底垃圾箱(见附件2)。此项工作由市建委负责。
  拆除前进、球场、胜利社区集中供暖后遗留的仓房及各类违法建筑。此项工作由市建委负责,市规划局和东昌区政府配合。
  6.清除周山环路和绕城公路周围的“三小五堆”,改造不卫生民厕,统一规范公路两侧的围墙和栅栏。此项工作由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和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三)常态管理行业卫生,逐步规范达标。
  1.加大行业卫生专项整治力度。继续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卫生设施,加大对五小行业的整治力度。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
  2.强化农贸市场管理,市区14个室内农贸市场必须达到划行归市,物品垫离,按要求增设防尘、防蝇和防鼠(每15平方米设置一个毒饵站)设施。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市工商局配合。
  3.加大对公共场所的管理力度,禁烟场所必须达到控烟标准,在医院、学校和集贸市场开展行业达标竞赛评比活动(见附件3)。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教育局负责,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配合。
  4.建立病媒生物控制工作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实行病媒生物监测报表制度,并将监测数据及时、准确报到市爱卫办。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
  5.继续加大对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力度,安装油烟净化装置200套,业户要清理粉刷已污染的墙体。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6.集中整治建筑工地和歌厅、酒吧噪声扰民现象。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公安局负责。
  (四)大力营造创卫氛围,提高文明素质。
  1.主街路设立大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牌10块,公共场所要有卫生标语和禁烟标志,每个社区必须设有2块1.5米×2.4米宣传板。此项工作由市建委、卫生局,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负责。
  2.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周末卫生日和全民卫生日,引导市民共同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提高市民的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使广大市民珍爱山城,合力创建新通化。此项工作由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直机关党工委,通化日报社,市教育局、广电局,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和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3.新闻单位要密切关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动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加大对不文明、不卫生行为的曝光力度和频次,年末通化日报社要撰写一篇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综合报道,市电视台、电台要编辑一部反映创卫工作的专题汇报片。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通化日报社、市广电局负责。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重新调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制定《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目标分解表》,按年度细化分解创卫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切实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层层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问题。从为民、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搞好规划,加大投入,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下大气力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四)搞好协调,形成创建合力。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搞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责任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驻通国省属单位也要为家乡献策献力,积极参与到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活动中来,形成合力,共创美好城市。
  (五)加大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团组织的作用,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卫生意识、健康意识、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努力营造“通化山城是我家,我为山城添光彩”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监督,全面推进创建。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依法打击损坏公共卫生设施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对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及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予以曝光。
  (七)定期例会,完善工作机制。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研究和解决工作中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各责任部门要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通过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到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具体会议日期。
  (八)奖优罚劣,严格目标考核。市政府将年度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列入对各部门目标考核之中,强力推进目标责任的落实。对如期达标的部门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能按期达标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对未能按期达标的取消部门评先选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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