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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驻车换乘停车场驻车换乘车辆停放收费标准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12 生效日期: 2008-05-12
发布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市交通委:
  你委《关于对驻车换乘停车场驻车换乘车辆收费执行统一优惠标准建议的函》(京交函[2008]150号)收悉。为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方便市民驻车换乘,经报请市领导同意,现就相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凡在规定时间段内停放于驻车换乘停车场的驻车换乘车辆,凭当天市政交通一卡通卡(简称IC卡)乘坐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和公共电汽车)记录,按次收费2元;非换乘车辆和规定时间外停放的车辆,按照当地普通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具体执行驻车换乘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停车场范围由你委确定。
  上述规定时间段的确定,起始时间应早于公共交通(夜班车除外)首班车发车时间,终止时间应晚于公共交通(夜班车除外)末班车到站时间。具体由你委根据公共交通实际运行时间确定。
  二、驻车换乘停车场停放车辆,需使用IC卡刷卡进出,存取车时各刷卡一次。存车刷卡打标记,取车刷卡支付停车费。卡内余额不足的,可使用现金付费。
  三、在当日机动车停放期间,IC卡乘坐公共交通的记录是确认该车为驻车换乘车辆的凭证。使用其他乘车票证的不执行驻车换乘停放收费标准。
特此函复。
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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