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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20 生效日期: 2008-05-20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齐政办发[2008]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2007年我市特种设备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检验检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市政府组成8个考核组,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齐政办发[2007]101号)要求,于2007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2007年与市政府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目标责任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7年是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大中型企业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目标责任状》的第一年,绝大多数被考核单位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会议,认真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问题,并较好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了特种设备安全'五级责任制',明确了各级人员的工作职责,真正做到了权责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三、对主管部门和本单位检查中所提出问题及时整改,在治理隐患上加大了投入力度,全市共投入2000余万元更新改造在用特种设备,保证了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进一步强化了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各企业加强了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使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持证率有较明显提高。
  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建立了特种设备突发事件(事故)应急预案,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率和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控制在国家要求范围内。
  但是,考核组同时也发现,仍有个别被考核单位存在着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未注册登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希望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隐患,确保我市生产安全,社会稳定。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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