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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大连市旅顺口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31 生效日期: 2008-05-31
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辽政[2008]95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旅顺口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大政〔2008〕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市在建设占用耕地总量不增加、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的原则下,调整大连市旅顺口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旅顺口区水师营街道62.0159公顷土地(其中耕地29.9601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预留地,用地指标在旅顺口区域内平衡。
  规划调整后,要严格依法用地,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二○○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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