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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自2005年开始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以来,全省已累计颁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2917个。《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是3年。从今年开始,我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将陆续到期,需要办理延期换证手续。为确保延期换证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换证的范围和条件
延期换证的范围:2005年以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3年有效期已满,符合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及独立的生产系统。
延期换证的条件:符合《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以及第六至第十二条所规定的具体条件。
二、办理延期换证工作程序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非煤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前3个月,向当地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提出延期换证申请,填写延期申请书,准备好办理延期换证手续所需的材料,装订成册。县(市)、区安全监管局签署意见后,报市(地)安全监管局进行初审。市(地)安全监管局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书面通知企业;予以受理的,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矿山企业生产作业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出具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换证条件的详细检查验收报告,一并报省安全监管局。省安全监管局对市(地)报送的延期申请书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对20%以上的矿山企业进行现场抽查;自接到延期申请书3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做出准予延期或不予延期的决定;在提出审查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企业领取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收回原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决定不予延期换证的,书面告知理由。
三、办理延期换证手续所需的材料
按照《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非煤矿山企业办理延期换证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一式四份;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复印件;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或雇主责任保险费的证明;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提取安全经费的证明;采石场购买中深孔凿岩设备的发票;体现采石场开采状况的照片3张。矿山企业所属独立生产系统还应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尾矿库要提交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延期换证工作。各市(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的组织工作,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本地需要延期换证企业的基本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及早安排,周密部署,避免形成积压,确保换证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推进企业及时办理延期换证手续。《实施办法》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不办理延期换证手续继续生产的,除责令停止生产外,还要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宣传,使企业充分认识延期换证的重要性,督促企业提前做好延期换证准备。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期下发的《关于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有关问题的函》(管一函[2008]21号)要求,非煤矿山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评价,安全监管部门要提前组织企业进行安全评价,帮助企业选择技术力量强、信誉好的评价单位进行安全评价。
(三)严格把关,做好现场安全条件和相关要件的审查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不能办理延期换证手续,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办理。对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过期失效不能办理延续的,要吊销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未参加工伤保险或雇主责任保险、采石场不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矿山间安全距离不够,未进行整合和位于铁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的矿山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延期换证手续。 二○○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