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安监管办[2008]111号
各市、县(市、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委)、农业(农机)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安全监管局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交通厅
浙江省农业厅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于6月15日至9月30日在全省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农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农村地区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道路:县乡道路、山区公路、事故多发村道。
重点整治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客运车辆、摩托车。
重点整治违法行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站外组客,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通行秩序管理。各地要深入分析本地区农村交通事故的规律和特点,科学调整勤务并向农村地区延伸,重点加强对交通流量大、秩序乱、事故多发的农村道路特别是市际、县际交界路段的管控。要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客运车辆超员、站外组客,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迅速形成农村道路交通严管高压态势。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各方面的管理力量,开展以公安交警、公路路政、运管稽征、农机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整治行动,要在重点时间集中力量加大对交通流量较大、路面情况复杂、事故多发的县乡道的整治力度。要推行“公安驻农机联络警务室”,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积极探索并落实长驻我省的外省籍机动车特别是工程车、拖拉机管理的有效措施,消除管理盲区和空白点。加强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夜间禁止营运客车通行的监管。
(二)加快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开展“隐患治理年”的要求,在市、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农村道路整治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和经费,对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进行排查整治。要重点增设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路段的警告标志,以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等禁令标志的设置。对全省排查出来的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特别是对通行客运车辆的农村公路,要加大资金投入,多措并举,加快治理进度,及时有效整改;对不能及时设置和完善标志标线的路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提出预防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要落实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逐步设置完善标志标线等基本设施。在新建、改建道路过程中,切实做到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努力改善我省安全行车条件。
(三)强化源头管理。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39号),继续开展交通安全基础排查,充分发挥乡镇交通安全组织和村(居)委会、企业交通安全宣传信息员的作用,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车逐人建立工作台帐。要采取定期下乡和预约上门等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实现车辆管理业务向农村延伸,解决农民群众办牌办证难的问题,提高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办牌办证率、定期检验率。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一律报废。要对农村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开展交通安全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客运驾驶人安全学习制度、客运车辆门检制度,强化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的管理,落实有关交通安全措施。要督促各工程施工建设单位、矿山企业抓好本单位机动车管理,不雇佣无牌无证、拼装车辆从事货物运输,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要关注农民出行难问题,合理调配农村客运班线,推广使用符合当地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性客车。要加强超限超载货车的源头管理,禁止超限超载货车上路行驶,落实货车企业或个人的主体责任。要坚决落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引起的群死群伤事故,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积极开展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集中整治始终,继续深化“五进”交通安全宣传。要紧紧抓住农村集市、庙会活动等时机,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示出行注意事项,教育群众不违法载人,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要利用本地区交通事故案例,强化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及货车超限超载危害性的宣传,提高宣传实效。要在学校放假前、开学后,集中组织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要完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等设施,及时更新宣传内容。要组织交通安全宣传车,深入到农村乡镇、集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要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上开设栏目,对严重违法、肇事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要建立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在主流媒体上播放(刊登)密度,造浓集中整治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是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进行一次广泛的动员部署和教育,使各部门人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和工作任务。省里将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办公室,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班子,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全力推动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地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安监、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合力,特别要依托乡镇政府和行政村两委的力量,形成综合治理的格局,不断打牢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基础。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这项整治工作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整治期间,省里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项督察,通过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督促检查,加强对各地工作的督促检查。各地要加强对集中整治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四)汇总信息,及时上报。各地要及时掌握本地工作情况,做好数据统计,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各部门的相关数据信息上报工作由各归口单位负责,各地要每月以市为单位上报整治工作情况,9月30日前上报集中整治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