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黑中小企发[2008]22号
各市(地)中小企业局,省农垦总局经委、省森工总局多种经营局:
在总结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为促进全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健康发展,省局制订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要求,巩固试点成果,逐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稳步扩大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结果的应用范围,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信用评价质量,进一步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结合“诚信龙江”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和目标。我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诚信龙江”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构建全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政府部门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构建全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既是企业自身成长和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创造融资条件的迫切需要,更是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提升企业信用水平的现实需要。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诚信龙江”的总体部署,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以法制为基础,信用制度为核心,重点建设非公有制企业诚信和商业诚信,以构建全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提升中小企业信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为目标,培育和建立良好的社会诚信和企业诚信环境,为建设“诚信龙江”做出更大贡献。
三、基本原则
全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政府推动,统筹规划,培育市场,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善全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运行机制、法规和制度。
四、内涵、目标和任务
(一)内涵
我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指以中小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为对象,在政府的推动下,通过社会各方的密切支持配合和信用中介机构的市场化运作,优化社会信用环境、提升企业商务信用,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国际标准和我国实际,涉及中小企业信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评价技术、组织形式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目标和任务
我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总的目标和任务,是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和网络,依靠市场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在一段时间内继续稳步推进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逐步建立以中小企业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失信惩戒制度以及非公有制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为主要内容的全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基本架构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全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法规、基本制度和建立企业信用自律机制,使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信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企业信用意识进一步增强,树立诚信理念,提升商务信用,初步形成“讲诚信、守信誉”的良好环境。
五、工作重点
(一)建立有效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运行机制。在全省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2008年重点建立“省里统筹、市地配合、企业认同、财政支持”的工作运行机制。本着节约高效、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探索我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方式和途径。
(二)重点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和银行借款客户信用评级工作。坚持“政府引导、部门配合、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继续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2008年,选择一批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和银行借款客户,组织中介机构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力争年内完成部分成长型企业评级、银行借款客户评级、获证企业复评的工作目标。评级费用采取省、市(地)部分补贴和企业部分承担的办法,逐步完善《黑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
(三)加强对企业信用评级结果的使用。各市(地)要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参加资信评级,同时,争取在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审批、评优奖励、资金扶持等方面积极应用评级结果,引导各类社会交易主体应用信用评级产品。
(四)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要求,逐步整合分散在各个部门和行业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开展企业信用征集工作,建立全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注重收集、整理、汇总各类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收录到信用信息数据库中,不定期向社会发布,逐步推行企业信用档案制度。
六、推进措施
(一)制定方案,组织推进。各市(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信用工作,切实把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要根据本方案的精神,研究制定本地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逐步实现两个转变:即政府引导信用评级向企业自愿申请转变;信用评级费用由财政负担向评级企业自行负担转变。
(二)加强沟通,协调推进。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拓展第三方评级结果,鼓励扩大信用产品使用范围,支持和培育信用服务市场的发展。引导和培育以市场为导向,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依法开展对中小企业信用调查、征信、评价和咨询等服务活动,自主收集、整理、加工、提供信用信息,鼓励信用产品的开发和创新,不断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三)完善机制,提供保障。在建立“省里统筹、市地配合、企业认同、财政支持”工作运行机制基础上,积极与有关金融机构沟通,建立共同推进银行借款客户和成长型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实施企业信用激励与惩戒机制。市(地)财政要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资金支持,对已确定在配套资金支持的市(地),将增加企业信用评级比例,优先开展信用评级工作。
(四)搭建平台,提供服务。以中小企业黑龙江网为基础,抓好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工作,搭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五)开展培训,加强宣传。要加大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和媒介普及信用知识,引导中小企业不断树立和强化“诚信光荣、失信可耻,诚信获利,失信无利”的诚信理念和信用风尚,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对守信企业褒扬勉励,对失信企业予以惩戒。重点抓好企业法人代表和信用管理骨干人员的培训,增强全员信用意识,改善企业信用状况,提高企业信用能力,有效防范信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