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黑食药监纪综[2008]119号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纪委的监督职能,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按照省局党组要求,机关纪委将于今年逐步建立完善局直系统廉政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局机关各业务处室科级人员,直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
二、报送内容:见附表。
三、报送时间:2008年9月30日前。
四、主要步骤
(一)填写相关表格。局机关业务处室科级人员由机关纪委组织填写相关表格,直属各单位组织所属科以下人员(包括科级)填写相关表格,科(室)负责人上报机关纪委,其他人员材料由本单位自行存档。
(二)严格程序审查。局机关相关人员材料由本人填写,经处长审查后报机关纪委;直属各单位人员材料先由本人填写,经主管领导审查同意,报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上报。
(三)集中报送档案。直属各单位负责纪检工作人员对上报人员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审核,按照相关要求报送局机关纪委。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填写。建立廉政档案,是按照上级及省局工作要求落实的一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保持干部队伍纯洁,维护内部良好风气的需要,是建设廉洁高效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需要。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给予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将此项工作扎实、有序的推进。
(二)填报真实,内容准确。建立廉政档案,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填表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要求据实认真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三)严格要求,按时上报。各单位要按上报时限要求完成好本次廉政档案填写工作,切实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附件:黑龙江省科级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略)
附件:黑龙江省科级干部个人收入情况登记表(略)
附件:黑龙江省住房沿革情况表(略)
附件:黑龙江省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表(略)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