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农机产[2008]133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12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的要求,请参选2009年通用类农机补贴产品选型的所有生产企业,对2009年销售价格作出郑重承诺,认真填写《2009年通用类机具补贴产品价格承诺书》(见附件),于2008年12月31日中午12点以前,以邮寄或送达等方式,报送到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专项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南方庄甲60号,邮编:100079,联系人:毕海东010-67672713、13501077926,苏春华010-67651705、13661358931。 农业部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2009年通用类机具补贴产品价格承诺书
我方完全理解农业部关于"入选2009年补贴目录的农机产品的最高承诺出厂价原则上不得高于2008年价格"的规定。一旦中选,我方承诺:所有中选产品2009年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时,销售价只能等于或低于企业在该地区2008年的补贴销售最高价,且不高于同一地区该产品的同期市场价。
如违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农业部立即停止该产品补贴目录资格,并在下一年度选型中对该产品的参选予以拒绝等相关处罚。
参选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参选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200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