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关于搞好村务公开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7-02 生效日期: 2008-07-02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民政局
发布文号: 深民办[2008]1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部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7]70号)的要求,我局对2001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中共深圳市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深圳市委党风和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搞好村务公开的若干意见》(深民基[1998]3号)。 深圳市民政局
二○○八年七月二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