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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04 生效日期: 2008-08-04
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淮府办[2008]64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八月四日
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通知》(皖政〔2006〕111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2007〕2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国土、发改、统计、建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我市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市国土、发改、统计、建委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凤台县及县属省级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进行考核,并负责填报我市市本级《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指标数据报表(政府部分)》,指导市属省级开发区填报《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指标数据报表(开发区部分)》。
  二、职责分工及工作任务
  (一)填写市本级《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指标数据报表(政府部分)》分工:
  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考核年上一年度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总面积、考核年上一年度批准的建设用地在考核年上一年度和考核年累计供地面积、考核年度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总面积、考核年度批准的建设用地已供地面积、考核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考核年办理供地项目总数、考核年工业项目供地总面积等数据,并负责填写《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指标数据报表(政府部分)》;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提供考核年新开工工业项目总数、考核年新开工工业项目入驻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数等数据;
  3.市建委负责提供考核年新开工各类项目总数;
  4.市统计局负责提供截止考核年年底建成区面积、截止考核年年底常驻人口数、考核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等数据。
  (二)对凤台县及县属省级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考核:
  凤台县负责对本县《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指标数据报表(政府部分)》填报工作,县属省级开发区负责本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指标数据报表(开发区部分)》填报工作,市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凤台县及县属省级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的考核工作。
  (三)市属省级开发区负责本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指标数据报表(开发区部分)》填报工作。
  (四)数据及考核结果上报:
  市本级《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指标数据报表(政府部分)》、市属省级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指标数据报表(开发区部分)》、对凤台县及县属省级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考核结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时间安排
  (一)2007年度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工作
  8月15日前完成市、县《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指标数据报表(政府部分)》及《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指标数据报表(开发区部分)》填写工作,并对凤台县及县属省级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进行考核;
  8月20日前完成对以上报表的核实,连同县级需要在全省范围内排序的考核指标数据,一并报送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2008年度及今后年度的考核工作,于考核年度下一年的一月份完成。
附件:1.《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2007〕229号)
   2.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指标及计分标准的说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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