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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仲裁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北京奥运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06 生效日期: 2008-08-06
发布部门: 贵州省贵阳仲裁委员会
发布文号: 筑仲委[2008]4号
办公室各处室、仲裁调解中心、黔南分会、黔东南分会:
  当前,北京奥运会开幕在即,各项消防安保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防范意识,坚决消除各种不安全和不稳定的因素,杜绝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根据贵阳市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筑府办发[2008]123号)要求,结合我委的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保工作的通知精神,坚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紧紧围绕“保奥运平安”开展仲裁工作,深入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各项措施和增强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以工作中的实际行动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营造和谐安全的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时间:7月30日至9月17日止,共50天。
  (二)检查范围:
  1.所办案件中是否存有不稳定和不安全的因素;
  2.所受案件当事人中是否有上访的隐患;
  3.下班后各处室办公设备电源、门窗是否关闭,重要文件和资料是否锁进文件柜;
  4.防火防盗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5.其他涉及安全隐患的事项。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段时期内,所受案件中如遇到集团案或敏感性案件,要合理安排好开庭审理时间,提醒仲裁庭切实加强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注重案件审理的方式方法,对可能出现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要有预见性,要有一定的预防措施。
  上列所检查范围中,相关处室负责人要认真做好督促检查,落实好责任制,公共地域行政处要加强巡视检查,切实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各处室和相关分支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思想意识,巩固工作基础,防止出现工作中的畏难情绪和走过场,以及工作不开展、措施不落实等现象,要保持工作中的头脑清醒,决不能放松警惕,处室领导对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正确引导,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措施,处室负责人和相关分支机构负责人要落实领导责任,积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掌握所管范围的工作动态,对在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要加强请示汇报并抓紧予以解决,对呈现出来的问题要弄清原因,抓住根本,把事态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散。
  加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和稳定工作是当前工作中的头等大事,也是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一再要求 的重要工作,各处室和相关分支机构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这项工作,为“两会”的成功举办做一份贡献。
二○○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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