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新政办发[2008]16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新疆气象事业发展,自治区组织编制了《加快新疆气象事业发展工作方案》,并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一、关于南疆三地州空中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问题
负责部门:由自治区气象工作领导小组、中国气象局新疆气象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会同自治区发改委、气象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工作重点:提出昆仑山人工增雨(雪)工程及人影基地建设意见,尽快纳入国家人工影响天气规划,优先安排建设项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国气象局共同向国务院申报立项。2008年年底前完成。
二、关于新疆特色林果业气象服务的问题
负责部门:由自治区气象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会同自治区发改委、林业厅、气象局、兵团气象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工作重点:在新疆林果业综合防御体系建设项目中增设“新疆林果业气象科技保障工程” 项目;提出新疆林果业气象科技保障工程建设与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意见;根据气候因素,划分林果不同树种品种适生栽培区,制定新疆林果业气候资源精细区划方案并组织落实;尽快建立新疆林果业生态环境监测预警评估体系。
三、关于加强新疆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问题
负责部门:由中国气象局新疆气象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气象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会同自治区发改委、气象局、广电局、兵团气象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工作重点:1.提出新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工程意见,做好项目论证和立项审批工作。2.加快推进全疆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做好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加快区域站网建设,新增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项目,加快省级气象技术装备保障系统建设的落实工作。3.提出新疆防灾减灾业务大平台建设意见,做好规划和审批立项工作。4.加快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建设,实施突发气象灾害和预警信号的电视字幕实时插播,积极推进灾害性天气现场直播系统建设,实现中国气象频道的插播和本地化。5.加快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建设,升级更新高性能计算机,做好各类数值预报精细化产品的研发和应用,进一步提高卫星、雷达、自动站等多种资料的综合应用水平。6.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和气候变化科普宣传工作,优先推进区级气象科普基地建设,并向地、县级延伸。
四、关于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的问题
负责部门:由自治区气象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会同自治区发改委、环保局、气象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工作重点:1.制定和完善新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方案和能力建设方案,实现与国家相关工程项目的衔接。2.加强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尽快在乌鲁木齐市建设以风廓线雷达为主要建设内容的大气成分监测系统,开展大气污染的发生机理分析和评价业务,提出减少和治理大气污染的措施建议,加强大气监测预报和服务工作。3.充分发挥气象部门在新能源开发中的基础作用,加强新疆风能、太阳能资源的普查、详查力度和精度,尽快在达坂城建成风能试验基地。4.围绕自治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启动新一轮的新疆农牧业气候区划研究项目。5.加快落实天山山区等人工增雨(雪)工程项目建设,为缓解自治区水资源短缺和生态建设服务。
五、关于加强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问题
负责部门:由自治区“新疆兴农网”信息中心领导小组和自治区党委农办牵头,会同信息中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兵团气象局负责落实。
重点工作:1.加快推进新疆农业综合信息网(新疆兴农网)向乡镇和兵团团场连队的扩展延伸。2.加强主要农牧业区域自动气象监测网络建设,增加适合当地主要作物的农业观测项目,提升多发性农牧业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能力。3.做好气象预警信息卫星广播试点和推广工作,解决气象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六、关于进一步解决气象部门基层台站工作环境和职工收入偏低的问题
负责部门:由中国气象局新疆气象工作领导小组和自治区气象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会同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气象局、兵团气象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工作重点:1.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加强对当地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的力度,确保气象事业科学有效和可持续发展。2.加快优化和完善新疆气象部门特别是艰苦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确保“十一五”期间新疆各级气象部门工作环境得到显著改善。3.加快试点和推广工作,妥善解决新疆气象部门特别是南疆三地州等艰苦台站职工在住房、收入等待遇方面的问题;制定并实施艰苦台站运行机制改革方案,建设国家一、二类艰苦台站(包括边境站)生活基地。4.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围绕业务发展需求,大力加强乌鲁木齐区域气象培训中心能力建设,加快落实教育培训工作机制;采取灵活有效的用人办法,补充基层特别是艰苦地区台站人员。5.完善和创新对口支援方式,切实落实新疆每一个地州市气象局都有一个东部发达地区的气象部门对口支援的计划。6.专项支持新疆气象部门维护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