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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酒类流通秩序专项整顿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25 生效日期: 2008-08-25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商务局
发布文号: 哈酒专字[2008]2号
各区、县(市)酒类专卖管理局:
  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按照市商务局加强北京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部署,经市商务局同意,近期将开展一次全市酒类流通秩序专项整顿活动。现将《关于开展酒类流通秩序专项整顿活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望按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哈尔滨市商务局关于开展酒类流通秩序专项整顿活动的方案
  按照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局加强北京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结合国庆仲秋等重要传统节日酒类销售旺季期间的酒类市场监管工作,经研究并报请市商务局同意,决定自9月份开始,在全市集中开展一次以整顿酒类流通秩序为重点的专项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整顿和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为工作目标,以检查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溯源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为重点,全面开展酒类商品进销渠道、酒类商品经营管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酒类消费安全。
  二、方法步骤
  专项整顿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酒类市场集中检查(时间自9月1日至11月31日)
  区、县(市)酒类专卖管理局要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对全市酒类市场进行检查。市酒类专卖局将组成工作小组,深入各区、县(市)联合开展酒类市场检查工作。检查工作重点:一是检查酒类经营单位备案登记,清理整顿无照、无备案登记经营酒类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检查《酒类流通随附单》和相关的进货手续,规范酒类商品进销渠道。要重点查处经销来路不明、手续不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检查经营酒类商品经营管理,对无酒类商品经营台帐、经营管理混乱等问题要限期整,对整改工作不利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并向社会公告。四是检查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规定执行情况,对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牌的,要限期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利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并向社会公告。结合酒类市场检查,要开展一次《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督促酒类经营者认真执行国家酒类流通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经营管理,诚信守法。五是违法违规案件查处
  在检查中发现的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立案并组织人员搞好调查,按照法定程序做好案件处理工作。对酒类经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情节严重、抗拒执法和私自转移、藏匿、销毁重要物证的行为,要从重处理,并向社会公告。
  (二)专项整顿活动自检自查(2008年12月1日至31日)
  各区、县(市)要开展一次专项整顿活动自检自查工作,对活动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抓紧整改。对移交案件、跨区域办理的案件,要沟通情况,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要形成完整的专项整顿活动资料(包括文字、声相、档案材料等),以备联检联查。
  (三)专项整顿活动总结(2009年春节前)
  专项整顿活动结束后,各区、县(市)要认真对活动进行总结。市专卖局要在区、县(市)总结的基础上,组织联检联查。对活动开展得好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评选全市酒类流通管理先进单位的重要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安排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
  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安排好时间,组织人员集中搞好市场检查工作。各区酒类专卖局要与市酒类专卖局工作小组搞好计划衔接,保证市场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做好案件处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各区、县(市)在专项整顿活动中,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审理案件。同时,要加强酒类流通监管资料的整理工作,对本区域酒类经营者的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建立健全酒类经营者信誉档案,并将酒类经营单位违法违规查处情况记入档案,形成监管资料,为建立统一酒类流通监管信息系统做好基础工作。
  (三)加强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
  各区、县(市)要加强与市局的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定期把专项整顿活动开展情况报专项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要通过情况简报和各工作组情况反馈,及时反映专项整顿活动好的经验和作法及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各酒类生产厂家打假办,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非法商品及时进行鉴定,做到依法行政。
  四、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领导,市商务局、市酒类专卖局成立全市酒类流通专项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秦国庆(市商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季文玉(市酒类专卖局局长)
  成员:张勃(市酒类专卖局副局长)
  刘艳(市酒类专卖局副局长)
  王惠国(道里区酒类专卖局局长)
  曹淑芹(南岗区酒类专卖局局长)
  赵琦(道外区酒类专卖局局长)
  吕志民(香坊区酒类专卖局局长)
  方恒玉(平房区酒类专卖局局长)
  王雷(松北区酒类专卖局局长)
  王明凯(呼兰区酒类专卖局局长)
  冯大伟(阿城区酒类专卖局局长)
  张兆军(五常市经济局局长)
  张庆策(双城市酒类专卖局局长)
  丁志泉(尚志市酒类专卖局局长)
  高国政(巴彦县酒类专卖局局长)
  李国君(木兰县酒类专卖局局长)
  王冶(通河县酒类专卖局局长)
  王宏伟(方正县酒类专卖局局长)
  张俊华(依兰县酒类专卖局局长)
  任士安(宾县酒类专卖局局长)
  张洪志(延寿县酒类专卖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酒类专卖管理局,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和情况综合等工作,办公室主任:季文玉,副主任:张勃、刘艳。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第一组,组长:王宝辰(市专卖局业务科科长),负责协调道里区、道外区);
  第二组,组长:刘勇(市专卖局稽查科科长),负责协调南岗区、香坊区);
  第三组,组长:王秋梅(市专卖局法规科科长),负责协协调平房区、松北区);
  第四组,组长:吴玉峰(市专卖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呼兰区、阿城区和各县(市)。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7803223
  传真:883892388389232
  邮箱:hrbjlzm90909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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