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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西省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21 生效日期: 2008-09-21
发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赣府厅字[2008]16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我省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江西省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吴新雄省长
   副组长 :凌成兴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谢   茹  副省长
   胡幼桃 省长助理
   成    员:谭晓林 省政府秘书长
   晏驹腾 省政府副秘书长
   胡    宪 南昌市市长
   王   萍 九江市市长
   李   放 景德镇市市长
   陈卫民 萍乡市市长
   李安泽 新余市市长
   钟志生 鹰潭市市长
   王    平 赣州市市长
   龚建华 宜春市市长
   董仚生 上饶市市长
   曾庆红 吉安市市长
   甘良淼 抚州市市长
   陈东有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黄林开 省监察厅副厅长
   姚木根 省发改委主任
   辜华荣 省财政厅副厅长
   涂勤华 省经贸委主任
   王    詠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胡长林 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
   邓兴明 省环保局局长
   李青华 省内贸行办主任
   邝小平 省工商局局长
   李多宽 南昌海关关长
   陶武盛 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毛惠忠 省农业厅厅长
   虞国庆 省教育厅厅长
   李    利 省卫生厅厅长
   文红莲 省人口和计生委主任
   黄晔明 省广电局局长
   章凯旋 省公安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胡长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雅光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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