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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今秋明春农村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31 生效日期: 2008-10-31
发布部门: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宿政办发[2008]2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全市今秋明春农村绿化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市今秋明春农村绿化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江苏建设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快生态宿迁建设步伐,根据全市城乡绿化潜力调查结果,特制订全市2008年秋季至2009年春季农村绿化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今秋明春全市农村植树造林1000万株。具体任务如下:沭阳县266万株、泗阳县235万株、泗洪县270万株、宿豫区109万株、宿城区120万株;全市成片造林4.4万亩,其中沭阳县1.1万亩、泗阳县0.8万亩、泗洪县1.25万亩、宿豫区0.6万亩、宿城区0.65万亩。
  二、重点工程
  (一)村庄绿化工程。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村庄的自然、经济条件,因地制宜地开展村庄绿化工作;开展“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建设完成绿色村庄430个,完成植树68.2万株。
  (二)农田防护林工程。紧紧围绕农田水利工程,从水系调整入手,进一步提高林网建设标准,全面建设高产高效的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完善农田林网40万亩,植树200万株。
  (三)绿色通道工程。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建成多树种、多层次的景观林带;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两侧建成宽幅用材林带,形成绿色通道;沿大、中、小河道栽植防护林带,形成绿色屏障。造林2.67万亩,植树106.8万株。
  (四)高岗地和低洼地森林植被恢复工程。泗洪县西南岗和非基本农田的旱地,尽快恢复森林植被,提高其水源涵养能力。废黄河、大运河、淮河、新沂河、淮沭河、徐洪河、六塘河、濉河、汴河、柴沂河等流域性河道,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造林0.35万亩,植树14.2万株。
  (五)小城镇绿化工程。按照宜林则林原则,见地栽树、见缝插绿,实现林地、绿地、绿化的全覆盖。造林0.6万亩,植树36万株。
  (六)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程。严格按照采伐作业设计书要求,对2008年已采伐的林地进行更新造林,切实做好采伐后植被恢复工作。采伐迹地更新造林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步骤
  1.作业设计阶段(2008年11月1日—11月10日)。按照规划任务分解指标;根据绿化潜力调查情况确定2009年造林地块,成片造林填写小班卡片,并将小班标注上图。
  2.秋季造林阶段(2008年11月11日—12月5日)。根据各县(区)2008年造林自查及市造林核查结果,确定秋季造林地块(重点是春季造林失败地块,以补植为主),迅速组织开挖树塘,选好苗木,推动秋季造林,同时每县(区)准备2个秋季造林绿化示范点。
  3.春栽准备阶段(2008年12月6日—2009年2月28日)。在四旁隙地、村庄、高岗地等规划地区全面组织挖塘,不留死角,全面消除绿化盲区。同时,结合水利建设,实施水系调整,为农田防护林建设打好基础。2009年2月开始进行苗木准备并检查树塘质量;开展绿化宣传,做好典型示范。
  4.春栽实施阶段(2009年3月1日—31日)。开展绿化突击月活动,3月1日—25日组织栽植,3月26日—31日检查栽植质量并查漏补缺。
  5.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4月1日-15日)。市政府组织专门队伍对各地造林绿化实绩进行全面核查,检查栽植数量、质量和任务完成情况。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任务分解到基层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头,指标落实到田块,确保应栽尽栽、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市、县(区)新闻媒体要围绕农村绿化各阶段活动的开展,集中报道造林绿化工作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大力营造浓烈的造林绿化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督促检查,重点督查是否存在绿化盲区,查栽植数量和质量。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技术指导,加快推广“四大一深”杨树栽植实用技术,推进科技兴林,千方百计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200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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