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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与保险业互动工作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27 生效日期: 2008-11-27
发布部门: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淮政办发[2008]1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精神,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中国保监会《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意见》(安监总政法(2006)207号)要求,为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推进安全生产与保险业良性互动(以下简称安保互动),为构建平安淮安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现就全市高危行业和公众聚集场所推行安全责任保险、促进安保互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安保互动对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进程加快,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安全事故预防机制不健全,特别是一些高危行业和公众聚集场所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一些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安全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薄弱,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将商业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综合治理手段融入安全生产领域,是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迫切需要。责任保险作为一种被保险人对第三方应该担负法律赔偿责任的保险,具有较强的经济补偿与社会管理功能。发展责任保险,通过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用商业手段解决责任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纠纷,可以使受灾企业和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对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积极发展责任保险,是完善安全监管和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它有利于促进投保单位管理者自觉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查找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概率;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灾后救助负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安保互动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充分利用保险的市场化风险预防机制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着力建立起风险识别、预警、控制等防灾防损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探索全面推进安保互动的方式和途径,逐步建立起商业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工作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发展的保障制度,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将责任保险纳入社会应急机制及风险识别、预警、防范、化解机制加以推进,市政府从政策方面予以支持和引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企业积极投保,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整合保险资源,创新承保机制,防止不当竞争,形成行业合力。由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指导保险公司开发责任保险产品和办理承保业务。保险公司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设计好与企业安全生产相适应的保险产品,统一保费费率,按市场规则运作,实行保本微利,服务企业和社会。
  2.防补结合,重在预防。建立预防为主的安全保险理念,在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作用的基础上,保险公司介入事故预防安全管理,配合各安全监管部门,对投保企业开展风险评价、技术咨询服务,提出整改建议。加强保险业对安全生产防灾防损资金投入,提高安全事故预防能力。根据有关规定,按保费的一定比例提取防灾防损资金,统一纳入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3.“两保”互补,保足保全。处理好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按照有关伤亡事故赔付标准,参加工伤保险的,投保不足部分在责任保险投保中补足;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实行责任保险足额投保,鼓励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浮动费率,激励约束。充分发挥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不同行业之间实行保费差别费率,同行业企业之间根据安全状况实行保费浮动费率。通过费率调整,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有效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工作目标
  在2009年底前,我市高危行业及公共聚集场所基本建立起符合安全发展需要的责任保险制度,到2010年,形成服务安全生产的专业化责任保险产品体系,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相对完善,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风险评估、损失评估、责任认定、事故处理、资金赔付等各项机制不断健全,使责任保险在应对安全事故带来损失的事件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四、推进办法
  (一)推行范围
  1.高危行业: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企业,建筑企业,民用爆破品生产、储存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道路客运企业。
  2.公众聚集场所:市场、商场、宾馆、饭店、医院、网吧、歌(影)剧院、游乐、娱乐和休闲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实施险种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公众聚集场所推行公众责任保险。
  (三)承保公司淮安市目前所有财产保险公司都可参与安保互动工作,为便于安保互动工作的组织推动,由淮安市安保互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基本条件,用招标的方式确定承保公司,统一条款,统一费率,统一保险金额,统一理赔标准,形成行业合力,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安保互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安保互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戚寿余副市长任组长,赵权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安监局、经贸委、法制办、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财政局、文广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和消防支队、市保险业协会、各保险公司淮安分公司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安保互动日常工作,指导各县(区)安保互动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各县(区)政府要建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推进力度。
  (二)切实把安保互动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将推进责任保险纳入政府公共安全体系、应急管理机制和平安建设中,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参加责任保险,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促进安全生产、维护公共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市政府将把推进责任保险,实施安保互动工作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范围。各保险公司要在市安保互动推进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规定,把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改进服务手段,推动服务创新,优化服务质量,提高责任保险的经营管理水平。市安监局、市保险业协会要与公安以及金融监管部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依法打击保险诈骗和侵占挪用保险资金、非法保险交易、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险业对安全生产的防灾防损资金,纳入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营造安保互动的良好环境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安保互动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引导作用,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和保险业健康发展,为淮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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