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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创业创新民主恳谈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19 生效日期: 2008-08-19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安全生产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
发布文号: 浙安监管机党[2008]160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委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意见》(浙委办[2008]24号)的要求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在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中开展创业创新民主恳谈和民主听证的通知》(浙组通[2008]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际,为推进“干净干事,重塑形象”,扩大基层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系统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决定在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民主恳谈”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创业创新民主恳谈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大七和省党代会及省委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发挥基层安全监管的主体作用,大力推进“干净干事,重塑形象”,建立科学清廉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管、民主监督机制,有力提升安全监管的整体水平,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浙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内容
    恳谈会紧扣《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规、规章这一主线,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安全监管的焦点、队伍管理教育难点等问题作为备选主题。通过对话互动的方式,听取民情,汲取民智,发挥基层监管主体作用,能让更多的“安监人”以更直接的方式将自身履职过程中的所需、所急反映给我局,以利用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纯洁性;提高安监人员遵章守纪、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三、参加对象
    “民主恳谈”活动立足系统,面向基层,由各市安全监管局在安监系统内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代表中各遴选一名。
    四、时间地点
    恳谈会于2008年9月3日在杭州之江饭店召开。会期半天,9月2日下午报到。(之江饭店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88-200号,联系电话0571-88066888)。
    五、其它事项
    请各市于8月28日前将与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代表界别、联系电话)报省局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0571-87053601,联系人:蒋志法。
    传真:87053653、87053072。
    会议食宿费自理。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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