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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关于同意组建无锡绿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25 生效日期: 2008-08-25
发布部门: 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锡政发[2008]221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组建无锡绿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请示》(锡国土资发〔2008〕212号)悉,经研究,同意组建无锡绿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批复如下:
  一、无锡绿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为转变政府职能而组建的专业投融资主体。组建无锡绿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有利于推进全市重大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整合。
  二、无锡绿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城镇建设发展涉及的土地前期开发及整理;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企业“退城进园”等项目涉及的房屋拆迁、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建设及相关环境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许可的其它业务。
  三、无锡绿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市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由市政府委托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资人授权经营,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合署办公,财务单独建账。
  四、无锡绿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由无锡市人民政府以货币形式出资2亿元,其余部分以蠡湖新城土地等有效资产通过评估后逐步作为资本金注入公司,最终形成注册资本金30亿元左右(其中货币资金10亿元左右,实物资产20亿元左右)、公司总资产80亿元左右的规模。
  五、在无锡绿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过程中,各有关部门配合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对涉及的相关规费、手续费等予以减免。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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