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湘建办[2008]82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房地(产)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处),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准确掌握我省建设法制工作情况,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对全省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主要就全省建设系统依法行政、法制工作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以及省建设法制协会工作情况等进行调研(调研提纲附后)。
二、调研形式
此次调研,采取赴各市州召开座谈会、现场考察等形式进行。座谈会请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牵头组织,与会人员包括本市州建设系统各局法规科(处)长。请各单位准备本单位近两年来建设法制工作总结和下阶段工作计划,并作书面发言。市州建设系统各局视情况邀请一至两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参加座谈会。
三、调研人员及工作安排
此次调研,由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并从省建设法制协会及部分会员单位抽调人员共同参与。调研时间从2008年9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具体人员及行程安排另行电话通知。 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调研提纲
一、各单位近两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思路,具体包括:
1、法制宣传、培训及“五五”普法开展情况;
2、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重点是合法性审查制度的确立及执行情况;
3、行政执法情况,包括执法主体、程序、时限、结案、案卷归档等情况;
4、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及公布、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等情况;
5、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包括内部监督、层级监督制度的确立及执行情况,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特点及办理情况;
6、学习、贯彻《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情况。
二、各单位法制工作机构及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包括编制性质、职权职责、经费来源、队伍人数等情况。
三、对在全省建设领域推行仲裁制度的建议或意见。
四、对省建设法制协会工作的建议或意见。
五、对全省建设法制工作的建议或意见。
附件2:法制工作机构及人员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
是否设置独立法制机构 |
法制机构人员编制数量 |
法制机构实际人数 |
专职从事法制工作人数 |
经费来源及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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