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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生猪肉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八年九月十三日
石家庄市生猪肉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全市食品安全整治紧急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和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猪肉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为目标,以整顿定点屠宰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为重点,通过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和肉品经营行为,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把生猪肉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确保生猪肉品食用安全。
二、检查和整治工作重点
这次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全面整顿定点屠宰厂,坚决取缔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全面加强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督管理和制度建设,严防病死、注水、含有重金属残留、瘦肉精和胶类等物质、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生猪肉品进入市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
三、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一)时间安排:
9月13日至10月10日,为期28天。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13日-9月15日)。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动员部署,对整治工作作出周密安排,制定具体检查和整治方案、措施,并把整治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有关人员。
第二阶段:检查和整治实施阶段(9月15日-10月7日)。按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针对辖区内畜禽屠宰环节和肉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会同工商、畜牧等部门全面开展生猪屠宰和肉品市场突击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9月16日开始,市局也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3个检查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开展一次普遍检查督导,督导解决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拾遗补缺、堵塞漏洞。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0月7日-10月10日)。各县(市)、区商务局要总结报送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于10月8日前将检查和整治情况经主管县(市)长签字后报市局市场运行调节处(联系人:傅文彪 电话:86689439 13333219696)。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整顿定点屠宰厂,切实提高定点屠宰厂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要按照“扶强撤劣”的原则,结合8月1日施行的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标准,对辖区内所有定点厂逐一排查,对其硬件设施、屠宰和肉品检验工艺、管理水平等进行严格审核和综合评价,督导消除猪肉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坚决取缔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规范全市生猪屠宰行业。要积极引导定点厂产品向精细化、深加工发展,提倡品牌经营战略,全面提升我市定点肉品的市场竞争水平。
(二)继续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厂的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驻厂制度和生猪进厂验收、宰前静养、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屠宰和检验检疫记录。加大肉品品质检验力度,重点检查肉品水份、重金属残留、瘦肉精和胶类物质等,凡是屠宰注水猪、病死猪,出厂注水肉、病害肉等不合格肉品的定点屠宰厂,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缔其定点屠宰资格,并追究当地主管部门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加大对私屠滥宰黑窝点的打击力度,杜绝非法肉品上市流通。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市场的巡查,对私屠滥宰行为要一查到底,特别是对私屠滥宰现象严重的城郊结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对于一些“钉子户”、暴力抗拒执法的非法屠宰户,一些涉及面广、数额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四)进一步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技术和肉品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导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必须按生猪定点屠宰厂分级要求,配备生猪屠宰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并实行持证上岗。要进一步加强对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对未持证上岗的,按未取得资格证书处理。
(五)建立完善屠宰环节统计台帐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督导所有定点屠宰厂,必须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台帐格式,如实填写相应内容,建立起从生猪进厂到肉品出厂各个环节的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度。
(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结合这次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定点屠宰的机构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机构,完善职能,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努力提高定点屠宰执法管理水平。
(七)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各县(市)、区商务局在开展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整治工作动态和整治成果统计上报工作。从15日开始,每天下午4:00时之前将每天的整治工作情况和石家庄市奶粉市场供应情况表(附后)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局市场运行调节处(联系人:马永宁 电话:86689435 86689088)。
五、具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这次生猪肉品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是在我市三鹿集团婴幼儿奶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召开的全市食品安全整治紧急会议上确定的。作为全市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食肉安全,还关系到省会形象、国家形象,不仅是社会问题,更是政治问题。省、市政府都对这次整治活动提出了很高要求,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不能将其当作一般工作来抓。要用足力量、周密安排,切实做到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二)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副市长张殿奎同志挂帅,并成立了由局长罗北中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张和平、和健同志、定点办主任王世新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相关处(室)长、各县(市)、区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全市生猪肉品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三)明确任务和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形成属地政府对肉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各监管部门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各县(市)、区商务局都要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主管负责同志要全力抓。要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环节、各岗位,制定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这次整治任务最重的在县级,要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局派出工作组,分片包干,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各县(市)的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将把这次检查督导情况作为下半年定点厂换发新证的主要依据之一,有严重问题的,不予换发新的定点屠宰许可证。对生猪肉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注水肉、病害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发生恶性肉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县(市)、区,要追究商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应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执法人员,要坚决清除出执法队伍。
(四)积极做好法制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向生猪定点屠宰厂和肉品经营企业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恶性食品案件后果的严重性,牢牢记取新乐“黑心肉”和这次三鹿“毒奶粉”事件教训,切实做到依法诚信经营。加强与新闻媒体单位的联系,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识别有问题肉食品的基本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的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监督网络。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并在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查处。
附:石家庄市奶粉市场供应情况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