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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企业创新的若干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19 生效日期: 2008-09-19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08]17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大力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理念和文化创新,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加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企业创新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关键。企业是产业之基、就业之本、财税之源、稳定之根。企业创新是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提升南京经济核心竞争能力的关键所在,更是城市创新的活力源泉。南京的发展已经开始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新阶段,正处在一个至关重要的调整转型提升期、攻坚克难跨越期。这就决定了我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转变发展方式,更多地依靠企业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必须立足南京现有基础、自身优势和发展需要,坚持企业主体作用与市场导向作用紧密结合,坚持技术创新与知识创新的产学研紧密结合,坚持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全面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加快建设开放式的南京区域创新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企业创新的重要意义,积极为企业创新营造环境、完善体系、改善服务,努力促进我市在新一轮科学发展中走在前列。
  (二)确立企业创新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企业技术创新为核心,促进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以产学研结合为重点,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体系的建设;以产业与资本融合为切入点,推动企业新产品产业化和体制机制创新;以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为主要手段,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和管理升级。鼓励原始创新,更加注重于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调高调优调轻调净,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带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明确企业创新的主要目标。
  1.创新投入大幅增长
  (1)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工业销售收入的比重2010年不低于2%,2012年达到2.5%。
  (2)各级政府要持续加大对企业创新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财政对企业创新投入的逐步增长。
  2.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3)年专利申请、授权量2010年分别达到12000件和4600件,2012年分别达到15000件和6000件。
  (4)企业技术中心2010年达到120家,2012年达到140家。
  (5)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0年达到100家,2012年达到120家。
  (6)企业主导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0年达到50个,2012年达到60个。
  (7)国际和国家标准拥有数2010年达到520项,2012年达到600项。
  3.创新品牌不断涌现
  (8)中国名牌产品2010年达到45个,2012年达到60个。
  (9)中国驰名商标2010年达到25件,2012年达到30件。
  (10)全国质量奖2010年达到3个,2012年达到5个。
  4.创新产出取得突破
  (11)新产品销售率2010年达到30%,2012年达到32%。
  (12)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2010年达到45%,2012年达到50%。
  (13)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2010年达到50%,2012年达到55%。
  二、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带动产业升级
  (四)大力发展高技术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技术和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到2010年,信息产业突破4000亿元,成为第一支柱产业。到2012年,着力打造平板显示、软件、光伏、新材料、装备制造等5个千亿元规模的高技术和新兴产业,以及电力自动化、轨道交通、船舶制造、生物医药、通信等5个500亿元规模的高技术和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目前41%提高到50%以上。加快发展软件、多媒体、服务增值业务、电子商务、工业设计、游戏、动漫产业、创意产业等信息服务业。到2010年,软件产业规模达到800亿元,2012年达到1300亿元。
  (五)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石化、汽车、钢铁、电力等传统优势产业,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提升产业层次。重点运用信息化技术、节能降耗技术、环保减排技术,针对传统优势产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鼓励企业高起点、有重点地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及设备,大力开展技术改造技术进步工作。
  (六)继续实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围绕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实施一批管理信息化等重点信息化项目,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每年扶持20-30项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每个项目一次性资助30-50万元。通过融合计算机、通信、微电子、管理等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增强对产业的渗透与倍增作用,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
  (七)加快重点产业载体建设,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集聚度。依托我市现有的各类开发园区,进一步优化功能布局,突出主导产业,推进产业链整合,努力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规模大、品牌影响广的现代产业集群。到2012年,形成5家以上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的特色产业基地, 10家以上产业规模达到100亿元的特色产业园区和一批制造业特色名镇(街)。充分利用城区企业的存量资源,规划建设一批都市产业园,主动承接生产性服务业、创意产业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商务、贸易等现代服务业。对年纳税5000万元以上的都市产业园,给予园区管理主体一次性补助50万元,专项用于园区的规划设计、公用设施建设和环境改造等。到2010年,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品牌效应的都市产业园20家,2012年达到30家。
  三、加强技术攻关,促进新品应用
  (八)组织对关键技术进行攻关开发。重点突破一批对全市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战略性技术,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市确定重点发展的产业链,发布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开发指南,每年重点扶持10个左右攻关开发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0-100万元资金支持。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企业所得税前摊销。
  (九)鼓励专利新产品产业化。加快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对于获得省级以上鉴定并投产的新产品,2年内企业上缴的增值税按市区留成部分的25%,由市财政给予补助。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的专利新产品,加快建设一批专利技术产业基地,并通过产业化形成新的规模经济效益。每年扶持20-30项重大专利新产品产业化项目,每项一次性资助30-50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专利新产品的评选,对于符合国家和南京市产业导向、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而且市场前景好,并能够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利新产品,授予“南京市优秀专利新产品”称号,并给予奖励。
  (十)加强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的开发应用。加强对水、煤、电、油等高资源消耗产业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应用和技术集成研究,每年确定一批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开发项目,为全市实施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撑。企业从事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所得,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以及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十一)强化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企业创造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对企业的国内外专利申请费、软件著作权登记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费以及购买专利费给予适当补助,企业可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对发明人和设计人的奖励。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为企业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引导和支持科技、专利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加强知识产权评估、无形资产质押工作,运用市场机制促进专利技术资本化,有效形成生产力要素。
  四、推进产学研结合,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十二)鼓励企业建设技术中心。支持和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新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的补助100万元,新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补助50万元。鼓励企业加大技术中心的研发经费投入,加快技术中心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围绕我市高新技术产业链和企业创新重点领域,规划和建设一批共性和关键技术的行业开发机构和技术测试平台。
  (十三)推进产学研联合创新。充分利用我市科技资源优势,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建研发机构,组建多种形式的战略联盟、产学研结合的研发基地,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根据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双边、多边技术协作机制,通过相互兼职、培训等形式,加强不同单位科技人员的交流。鼓励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安排一定比例用于产学研合作。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捐赠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研究开发经费,可按规定在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成为产学研联合创新的主阵地。选择一批产业集中度高、技术优势明显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联合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政府予以适当资助,市场化运作,构建产业联盟。
  (十四)建设一批特色高校产业园。充分发挥我市独特的人才科技资源优势,紧密结合国家级开发园区的载体建设,推动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大、渗透性强的新兴特色产业园。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围绕电子信息产业,依托江宁开发区、东南大学,建设“无线谷”;围绕生物医药产业,依托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浦口开发区,以及中国药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建设“南京药谷”;依托鼓楼区、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十四所,建设以“一园八中心”为主体的江苏工业设计园;依托各区县、在宁高校,建设国家大学科技园。
  (十五)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针对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相对薄弱的状况,积极探索中小企业产学研联合创新的路径和方式,增强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围绕高技术和新兴产业,突出专业特色和集群创新,市政府每年公布认定“百优高成长科技创新型企业”,对其中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较快的主要经营者给予奖励。
  五、实施品牌战略,增强竞争能力
  (十六)实施标准化战略。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促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设立标准化创新奖励,对企业主导制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对新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支持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和行业协会牵头或参与制订联盟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通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形成以我市为优势的技术标准。
  (十七)实施品牌战略。加大驰(著)名商标和各类名牌产品的培育和奖励力度,培育一批自主高新技术品牌。建立健全版权登记和资助制度,加强和完善软件和创意作品的登记和保护。加大名牌扶持与激励力度,对新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由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到2010年,我市的中国名牌产品和省级名牌产品分别达到45个和250个,2012年分别达到60个和300个;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2010年分别达到25件和200件,2012年分别达到30件和240件。
  (十八)实施质量兴企战略。进一步加大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安全管理体系等国际通行的先进管理模式的推行力度,通过质量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提升整个产业的质量水平。建立卓越绩效管理经验共享机制,重点在百优企业中大力倡导和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引导企业不断从质量管理走向战略管理,实现与国际接轨的管理创新。对新获得全国质量奖的企业,由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到2010年,我市的全国质量奖、省级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分别达到3个、35个和3个,2012年分别达到5个、40个和5个。
  六、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共享平台
  (十九)推进企业经营模式创新。把握当今经济专业化分工进程加快的特点,推动企业经营模式创新,形成独立的营销、物流、研发与市场体系。围绕国家、省产业发展政策和我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培育一批重点物流企业。对于市场前景好、有较大发展潜力和竞争力,对全市物流业发展带动作用比较显著的物流企业,鼓励申报国家和省认定的重点物流企业,并按规定享受有关政策。
  (二十)推进企业管理体制与机制创新。促进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决策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大力推动企业并购重组、增资扩股、合资嫁接、引入战略投资者、整体改制、主辅分离,通过引入增量盘活存量资源。积极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争取用3-5年时间培育1-2个千亿元企业、3-5个500亿元企业、一批百亿元企业,形成支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鼓励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深入推进企业分配制度改革。引进国际先进管理理念与管理手段,创新企业管理模式,提高战略管理意识,制定科学、合理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提高战略执行力。
  (二十一)加强创新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推进产业与资本融合促进中心、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成果转化中心、技术交易市场等平台建设。凡在南京市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办理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符合条件的,到税务部门办理手续,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提升科技中介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南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企业对专利信息的有效利用和专利资源的深度挖掘。依托南京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发展区域性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大力推动专利技术和项目的日常性和专业性的展示和交易。建立和完善技术装备等共享平台向企业和社会开放共享的体制机制,引导其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十二)大力促进产业与资本融合。积极鼓励企业吸引风险投资(VC)、私募基金(PE)参与战略投资,对吸纳VC/PE投资的项目,凡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均列入市新型工业化项目计划,在项目核准、土地供给、优惠政策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鼓励VC/PE来我市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在税收、房租、行政服务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成立“中国南京产业与资本融合促进中心”,搭建产业与资本对接的平台,为各类资本投资我市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加快制定鼓励企业吸引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政策措施。推进银行与企业的对接,以中小企业打包等多种灵活的方式,组织企业实现联合融资。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加快设立再担保机构,扩大信用贷款规模。
  (二十三)鼓励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选择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发展战略的重点企业和项目通过股票融资、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建立拟融资企业储备库,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形成“培育一批、申报一批、发行一批”的拟融资企业梯队。鼓励扶持成长期科技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鼓励创新型企业到国内外上市融资,补贴企业资本市场融资中介费用,对拟融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2010年上市企业达到80家,新增股票首发和再融资达到400亿元以上,2012年上市企业达到100家。
  七、构筑人才高地,提供智力支撑
  (二十四)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利用各类资源,建立多层次的企业家再学习培训体系。强化现有企业家协会等组织功能,举办企业家俱乐部、企业家沙龙和企业家论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组织企业家进行广泛国际国内交流、学习、考察,不断提升企业家经营管理、开拓市场的素质和能力。积极开展创新型企业家评选,努力营造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的社会氛围。市政府每年认定年度五十强及高成长科技创新型百优企业,对经营业绩突出、社会贡献大的企业家给予奖励。
  (二十五)鼓励企业培育杰出人才。实施人才强企、人才强市战略,鼓励支持科技人才创业和发展。放宽准入条件,鼓励市内外各类法人和科技人员以技术等生产要素作价出资,或以收购、兼并、参股等形式对本市企业实施资产重组,创办各类科技型企业。采取股权(份)奖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方式对企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予以激励。积极培育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财务管理人才、市场营销人才、技术创新人才、高级技能人才等“五类人才”,每年从中遴选出典型代表,予以表彰奖励。
  (二十六)加强企业技工队伍建设和职工素质提升。整合调动各类培训资源,规范发展技能培训,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培训体系,加快培养企业技术职工队伍,提升企业职工素质。鼓励企业制定技工培养规划并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发挥各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利用行业协会的技术、网络优势,组织企业技术职工开展技术攻关、技能培训和技术交流等活动。落实企业教育培训经费政策。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鼓励企业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技术职工的教育和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可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职工给予股权、期权等方式的奖励,提高技术职工使用待遇。
  (二十七)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支持重大项目发展所需的人才引进,将引进项目与引进人才相结合,以项目资助带动人才引进。引导企业树立人才全球化观念,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开发机制与激励机制,通过举办“中国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招商咨询,外国专家及留学人员专场招聘会和项目推介会等系列活动,争取每年引进一批外国专家或留学人员,加快提升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八、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二十八)强化对企业创新的组织领导。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企业创新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企业创新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促进企业创新的各项政策,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协调服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企业创新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十九)实施扶持企业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完善政府购买等向自主创新产品倾斜的有效措施。制定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和目录,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对于本市企业开发的符合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和目录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实施政府首购和首用制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中本市企业创新产品的比例。通过工程设计、预算控制、招投标等形式,引导和鼓励政府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择优购买本市企业的创新产品。
  (三十)加大政府对企业创新的投入。各区县政府要确保财政对企业创新的投入逐年增长,强化财政投入导向作用,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对企业创新的投入。市政府筹措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活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产业与资本融合促进中心、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等平台建设,扶持重点产业链、特色产业集群基地、技术中心建设、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建设、重大专利新产品产业化、高成长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都市产业园、重点物流企业、标准与品牌战略实施、自主知识产权培育和保护、软件产业和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信用再担保体系建设、创新人才培育等企业创新活动。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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