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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0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25 生效日期: 2008-09-25
发布部门: 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三府办[2008]23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200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三亚市200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有计划、按步骤地做好我市2009年度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依照《三亚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扣民生问题,按照全国、全省新农合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努力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农合制度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继续巩固和提高参合率,2009年度全市参合率达到98%以上。
  (二)逐步完善新农合运行体系,不断扩大受益面和提高受益程度,切实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
  三、实施对象与筹资标准
  实施对象:凡户口在本市的常住农村村民,以户为单位,均可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筹资标准:参合农民个人筹资水平为112元,其中农民个人每人每年交缴20元,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对每人每年分别资助40元、12元、40元。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准备工作阶段(2008年9月1日―9月30日)。   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策措施,制定工作目标,统一部署安排2009年度新农合工作;市卫生部门组织拟定年度工作方案,印制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等工作;市民政部门做好农村救助对象的核实、确认及准确提供救助人数等工作;市财政部门组织拟定2009年度征收方案,并认真做好2009年度基金预算等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各项工作。
  (二)第二阶段:宣传发动与筹资阶段(2008年10月1日―12月31日)。
  1.召开市、镇(区)、村各级动员会,利用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一是召开全市新农合工作会议,总结前阶段工作经验,表彰先进,部署安排2009年度宣传、筹资工作。二是各镇(区)、村、组层层召开宣传、筹资工作动员会。三是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分解到人,并严格奖罚,全力推进。四是以镇、区为单位,对镇、村干部进行新农合政策、业务知识培训。五是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横幅、宣传栏以及开展二次补偿、回溯补偿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和发动。
  2.以镇、区为单位,调配精干队伍,组织各村,按组、分户、逐人登记注册、缴费。并按时完成注册登记表的核对、网上录入、医疗证年审与发放及新参加农户的制证、发证等工作。农民参合金的收缴工作必须在11月15日前完成,医疗证的年审与发放工作最迟必须在12月中旬前完成。
  3.做好资金入库工作。各镇、区代收农民的参合资金在11月20日前必须全部上缴市财政社保专户;市民政资助农村救助对象的个人参合资金要在11月20日前转入市财政社保专户。
  (三)第三阶段:全面运行阶段(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
  1.开展医疗服务,扩大受益面和提高补偿水平。按照门诊统筹加住院统筹的运行模式,做好参合患者的医疗服务和补偿工作。尤其要认真做好门诊统筹补偿和二次补偿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参合农民合理使用和用完家庭账户资金,让参合农民普遍受益、最大程度受益。并积极探索单病种付费等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转诊及报销手续,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
  2.加强管理能力建设,健全新农合管理体系。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加强人员培训,研究制定监督、考核办法,不断健全办事规则、管理制度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同时注重抓好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在工作经费、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等方面给予保障,提高各级经办机构的管理水平和经办服务能力。
  3.加强监管,提高基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切实加强基金财政专户和支出户管理,建立健全基金监测预警、监督约束等工作机制,强化审计监督,防范和规避基金风险,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加强医疗服务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补偿模式和补偿核算、审核、审批、登记、兑付程序,建立突击稽查和病人报销复核制度,坚决杜绝挂床住院、冒名顶替及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同时,严格医疗服务定点准入,逐步完善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和考核制度,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通报、诫勉、整改和处罚,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4.加大投入,进一步健全医疗服务体系。按照农村卫生区域规划,加大卫生投入,着力改善卫生院的基础设施条件,并建立健全村级定点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市、镇、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同时,研究制定人才培训计划和人才倾斜政策,进一步充实、优化农村卫生人才结构,提升技术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5.加强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加大投入,创造条件,完善硬件建设,在全市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尤其要完成各镇财政征收系统与经办机构的联网管理工作,充分利用现代化、高科技管理手段,使基金征收的各个环节、整个运行过程和管理流程以及医疗服务更加公开、透明。
  6.做好考核评估工作。市政府组织对各镇、区新农合基金收缴和日常运行情况的检查、总结、评比工作;市卫生及各级经办机构组织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考核评估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行政责任。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新农合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市政府将继续把新农合工作列入民生项目,纳入各镇、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各镇、区是组织农民参合和收缴农民参合资金的责任主体,各镇镇长、各区管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往年的宣传、筹资工作经验,研究解决今年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思想认识不松懈、目标要求不降低、措施力度不减弱。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广泛深入宣传,组织、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合。
  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让农民群众了解新农合的政策、实施办法和参合的好处。今年可以继续采取镇、区领导包片、包村,村干部包组、包户的做法,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发动。特别要利用今年开展的二次补偿、回溯补偿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身边的典型事例,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新农合工作的全过程,动员、引导更多的农民群众积极参合,巩固和提高参合率。
  (三)严格基金管理,确保基金按时入库、到位。
  农民参合资金的收缴是新农合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镇、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可以提前组织开展征收工作,并认真研究和制订措施,集中力量,组织收缴,确保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入库。农民个人缴费必须按户收取,并进行登记造册。在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时必须按户开具专用收款发票,不得收钱不给票,不得开白条。要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加强对专用收据的管理,领用、缴销要有登记。入库现金必须与票据金额及参合登记表的人数相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挪用、截留农民个人参合资金,违反规定,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四)认真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
  注册登记,资料核对、录入、整理、发证等基础性工作,关系新农合工作的规范运行。各镇、区要重视这项基础性工作,在收缴农民参合资金的同时,要组织力量进行注册登记、核对,并分村逐户录入、发证,做到表、册、证内容不缺项,注册登记表的参合人数、录入计算机的人数、合作医疗证人数、统计表人数四相符。如发现农民交了参合资金而未上缴录入微机的情况,则该患者的门诊及住院补偿费用由责任人补偿。市合管办将在规定时间内关闭录入程序,各镇、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对、录入、制证、发证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各类统计数据和报表,及时将原始资料整理归档。
  (五)加强部门协调与配合,共同推进新农合工作。
  市卫生部门及各级经办机构要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医疗服务和报销补偿工作;市财政部门要负责组织收缴农民参合资金,及时划拨市财政补助资金,并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同时要合理安排各级经办机构人员、业务经费;市民政部门要协调卫生部门做好新农合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工作,在资助救助对象参合的同时,对患大病特困人员提供医疗救助;市药监、审计、物价、统计、宣传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凝聚民心,共同推进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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