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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迅速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和网吧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25 生效日期: 2008-09-25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江苏省文化厅
发布文号: 苏文市[2008]48号
各市文化局,消防支队:
  9月20日23时左右,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深惠路舞王俱乐部发生一起特大火灾,共造成43人死亡,65人受伤,其中重伤10人。火灾发生后,国务院安委办专门下发通报对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委书记梁保华、省长罗志军等领导相继作出了重要指示和批示。为认真吸取深圳龙岗舞王俱乐部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和网吧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文化、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和网吧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密切协调配合,制定严密细致的检查整治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要迅速召开辖区单位负责人会议,部署各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要组织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娱乐场所和网吧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深入细致的检查,彻底查清场所底数和安全现状,并建立统一的单位底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落实检查责任,严防漏管失控。各地检查情况和单位底册于10月底前分别报市级文化和公安消防部门存档备查。
  二、突出检查重点,确保实效。此次检查要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有无无证经营现象,是否经过文化、消防行政许可;二是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各类人员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三是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有无违规使用明火照明、电气焊操作、燃放烟花爆竹等现象;四是安全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是否存在影响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齐全完好;五是人员管理是否到位,营业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是否超过核定人数,有无人员住宿或“三合一”现象;六是场所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要求设置防排烟设施并完好运行;七是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运行,灭火器材和逃生自救设备是否齐全;八是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开展,是否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检查中要切实督促单位认真贯彻《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逃生自救演练,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建立娱乐场所和网吧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严格监督执法,强化隐患整改。各级文化、公安消防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监督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各类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督促整改。要严格落实“七个一律”:凡证照不全或无证照的娱乐场所和网吧,一律依法查封取缔或移送有权部门查封取缔;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凡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凡是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装修的一律停业整改;公共娱乐场所及营业性演出场所一律不得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隐患整改期间不能确保安全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要充分运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手段,切实加大处罚力度,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拘留措施。对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娱乐场所屡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近期,省里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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