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皖旅[2008]101号
各市旅游局(委):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全国假日办、省政府安委办等部门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导游员的管理,增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使游客度过一个心情愉快的黄金周,请各市旅游局(委)安排专人,通知所辖旅行社落实以下各项工作:
1.导游员出团备案。各旅行社上团导游员,须填写《安徽省旅行社导游员黄金周出团备案登记表》(表格见后),并与旅行社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2.规范服务。一是各旅行社导游员须持导游证上岗。二是旅行社租用的旅游车船公司的交通工具,须严格按照各级旅游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确保游客的生命安全。三是导游员上岗前须进行突发事件处理培训。四是在岗导游员须保持通讯畅通,每天的行程结束后,须向旅行社报平安。
请各市旅游局(委)将各旅行社《备案登记表》于10月8日传真至省旅游局。联系人:李承志,电话:0551-7137532,传真:0551-2826252。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安徽省旅行社出团备案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导 游 员 |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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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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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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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证号 (IC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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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员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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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团基本情况 |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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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团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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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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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览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住 宿 | |||||
住宿按接待日登记下榻的酒店。 | |||||
车 辆 | |||||
驾驶员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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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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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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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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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载客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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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负责人 | |||||
旅行社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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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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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调部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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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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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调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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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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