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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二批课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07 生效日期: 2008-10-07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布文号: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医疗单位,各高等医学院校及直属附属医院,内蒙古林业总医院:
  现将卫生部《“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二批课题申报信息公告》(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2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积极组织课题的申报工作,务于2008年10月13日前将申请文件一式12份(含2份原件)连同一份电子版文件(光盘)派专人送至“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课题申报指南及课题申报书请从卫生部网站“政策法规”内自行下载。
  联 系 人:袁慧忠
  联系电话:0471—6944493 二〇〇八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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