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苏建城[2008]17号
各市、区建设局,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见》(苏建城〔2007〕19号),进一步完善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考评体系,提高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我局制定了《苏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考评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城市建设处联系。 附件一:《苏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考评办法(试行)》(略)
附件二:《苏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考评标准》(略)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