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设区市外经贸局,厦门市贸发局:
10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税[2008]138号《关于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08年11月1日起,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涉及内容广泛,共涉及3486项商品,大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适当提高纺织品、服装、玩具等劳动密集型商品出口退税率。二是提高抗艾滋病药物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通知》的具体内容及商品名单目录详见我厅网站www.fiet.gov.cn)。
我省涉及此次出口退税率调高的商品共1090种,涉及企业4600多家,2007年出口100.45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总额的20.1%;今年1-9月份出口79.31亿美元,比增7.2%,占全省18.4%。从2007年各有关商品的出口额看,纺织品的调整面为100%,服装为97%,玩具为39%、家具为64%、陶瓷为63%、塑料制品为82% 。
此次出口退税调整对我省外贸发展是一大利好消息,有利于相关商品出口企业减轻成本压力,稳定和进一步扩大出口。为此,请各市外经贸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并抓好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一是要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外贸出口企业,充分调动企业稳定和扩大出口的信心;二是要对此次政策调整可能带来的影响作深入的分析研究;三是要密切跟踪监控相关商品的出口情况,引导企业充分利用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调高的有利契机,积极扩大出口。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
二、将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三、将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
四、将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13%。
五、将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容器用钽丝、船用锚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部分书籍、笔记本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9%、11%、13%。
上述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号见附件。
六、执行时间
以上调整自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