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质检人函[2003]8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经全国棉花质量检验人员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讨论提出,人事部、国家质检总局批准,2003年度全国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理论部分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2个科目均为50分;实践部分的棉花品级、棉花长度、棉花断裂比强度3个科目均为60分。
经审核,按照《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质检人[2002]309号)的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考试成绩合格,2003年取得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共有377名,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知有关人员,办理注册(或备案)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