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成建安监发[2008]79号
在蓉各施工单位:
根据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扣分管理暂行办法》及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实施意见》(成建委发[2008]101号)等文件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的管理,现对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员变更提出以下要求:
1.对于因故需要变更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项目,应由工程项目部填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经项目安全工程师签字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审批。项目安全工程师持经公司盖章的变更申请表到市安监站管理科办理变更手续。
2.对于因故需要变更安全工程师的项目,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填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持变更申请表到市安监站管理科办理变更手续。
3.对于变更到岗的专职安全员(或安全工程师)必须于下一周到市安监站接受免费的岗前教育(每周星期四下午2点)。
4.专职安全员(或安全工程师)变更时,必须做好安全管理资料的交接手续,并签字存档备查。 特此通知
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二00八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