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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09 生效日期: 2008-11-09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布文号: 内卫监字[2008]854号
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卫发明电〔2008〕1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在全区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各地饮用水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监督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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