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区县发改委、相关集团(总)公司:
200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拟继续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为充分享受中央扶持政策,请你们抓紧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项目范围
(一)粮食仓储设施项目。
(二)粮食现代物流项目。粮食物流设施建设。
(三)食用油仓储及物流设施项目。重点是油脂油料储备设施、毛豆油加工、小包装食用油分销配送等物流设施建设。
(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仓储保鲜、交易棚厅、分级包装、物流配送以及场地硬化、水电改造等设施建设项目。
(五)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农产品经销企业、肉类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预冷保鲜、冷藏冷冻、运输全程监控设施、购置相关温控设备等项目。
(六)现代物流业发展项目。重点是城市配送工程、大宗商品和农村物流工程、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工程、物流信息系统、应急物流工程等项目。
二、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3.项目实施进度(包括工作量及资金落实情况),土地征用、城市规划、环境保护、资金筹措方案(含银行贷款手续)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基本具备开工和下达投资计划的条件;
4.银行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或流通资金贷款合同、付息凭证;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书;
6.企业近二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企业资信证明;
8.其它相关文件及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申报企业应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封面统一为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封面。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单位在申报期限内按照要求将申报项目的书面材料以及《项目基本情况表》(附电子版)一式二份报市发改委经贸处。
(二)本批征集项目的起止期限为2008年11月12日至2008年12月1日。
四、联系方式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 陈巨东 李晨
联系电话:66415588转0837或0413
电子邮箱:bj_ jjmyc@163.com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项目基本情况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