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交复[2008]153号
嘉兴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请示》(嘉交〔2008〕144号)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湖嘉申线嘉兴段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7〕128号)确定的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和工期,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湖嘉申线嘉兴段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单位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初审。2008年6月6日,嘉兴市港航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和专家对一期航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湖嘉申线嘉兴段一期工程起自乍嘉苏航道口,终于杨树浜杭申线交界处,全长14.76公里。工程主要包括航道陆上土方开挖120.96万立方米,水下土方疏浚143.78万立方米,新建护岸17.958公里,拆建、新建桥梁11座,水闸9座,同时建设锚泊区、管理用房、航道标志、视频监控等设施及航道绿化工程。本次施工图批复范围为航道工程(不包括锚泊区、航道标志标牌及绿化工程)和9座桥梁工程。工程主要包括航道陆上土方开挖96.36万m3,水下土方疏浚118.77万m3;新建护岸12.8km,湖漾段隔离1.61km,新建桥梁9座。
二、同意本工程按内河三级航道标准改造
(一)航道水深3.2米,底宽≥45米,最小弯曲半径480米。乍嘉苏航道口至红旗塘口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1.96米(85国家高程,下同),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为0.46米;红旗塘口至杨树浜口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1.76米,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为0.36米。
(二)新建桥梁净高7.0米,净跨不小于60米;公路桥梁汽车荷载为公路Ⅱ级;人行桥荷载标准为人群3.5KN/m2。
三、原则同意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一)航道工程
1.同意航道中心线设计和横断面设计。请设计单位补充完善弃土方案、围堰设计的具体内容。
2.基本同意施工图设计所提出的护岸结构型式,建议对适用于鱼塘段或基础水深较深地段的A3型护岸基础处理型式与桩基型式作进一步技术经济比较。同时对土质较差地段地基处理所采用的水泥搅拌桩与PHC预制管桩进行比选。对于天然湖漾段隔离水工型式,请设计单位根据地质详勘资料合理确定预制桩、水平撑等细部结构尺寸。
(二)桥梁工程
1.请设计单位结合以往航道桥梁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特别是对边通航边施工的桥梁在施工工艺、流程、组织和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详尽的指导意见,确保桥梁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2.天凝大桥桥梁类型为专用人行桥梁,由于受到周边地理条件的限制,最大纵坡为10%,从体现以人为本的角度在桥面上设置了三道自行车推道,但从出行安全的角度出发,建议优化桥面布置,取消中间1米宽的自行车推道,以防摩托车、自行车骑行出现安全事故。
3.天凝大桥和洪溪大桥桥梁轴线与航道中心线并非正交,目前布置的桥型通航净空可能不满足内河三级航道的通航标准,请设计单位进一步复核。
四、请设计单位妥善处理预留锚泊服务区、新建桥梁与航道的设计衔接问题。
五、请设计单位参照咨询单位初审意见和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见附件)进一步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
六、工程总造价应控制在初步设计相应工程的批复概算之内。
七、请各参建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动。
八、根据《关于报送浙江省公路水运项目勘察设计文件电子版的通知》(浙交办〔2005〕122号)要求,建设单位应向我厅提供修改完善后的施工图电子版文件(光盘)2套,用于归档。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湖嘉申线航道改造嘉兴段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部分项目)审查专家组意见
2008年6月6日,嘉兴市港航管理局在嘉兴市组织召开了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港航管理局、厅质监局、市交通局、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等有关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并成立了专家审查小组(名单附后)。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设计单位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的设计介绍和咨询单位省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的初审情况介绍,认真审阅了设计文件,重点对涉及公共安全和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了审查,经充分讨论后形成如下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本次施工图审查范围为航道工程(不包括锚泊区、航道标志标牌及绿化工程)和九座桥梁工程。
二、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初审意见的评价意见
(一)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本符合交通部相关规定的要求,设计文件和基础资料基本齐全,内容清晰,图表规范,设计深度基本达到了规定的要求。
(二)咨询单位根据国家和相应的行业法规、规范、标准等,按照安全、适用、可靠、经济的原则,对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标准、航道线形、护岸、桥梁及施工图预算等进行了初审,所提交的初审意见内容全面,基本达到了深度要求。
三、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
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本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07〕128号)要求执行,其中南张浜、喷香港桥结合公路和城镇建设实施,本次审查未包括。
四、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
原则同意省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对本项目的初审意见。对以下内容尚需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航道工程
1.请设计单位结合当前同类型航道工程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针对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更详细要求。
2.根据地质报告情况,请设计单位对地基承载力、抗倾覆稳定性及护岸稳定性进行验算、校核,并根据验算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对航道横断面尺寸作进一步优化。
3.进一步优化航道平面布置,确保工程拆迁与周边设施协调,并补充起点处弯曲半径采用320米的说明。
4.建议对A3型、B型等护岸结构型式作比选优化。对新型护岸结构应提出施工工艺、质量控制要求及检验评定标准。
5.干线航道上船舶吨位大,船行波对支线岸坡冲刷影响明显,建议设计单位对主航道与支线航道交叉口伸入支线的护岸长度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6.补充细化土方工程的弃土方案。
7.图纸上存在的细节问题请设计单位予以复查,并予补充完善。
(二)桥梁工程
1.建议设计对各系杆拱桥施工控制部分的内容作进一步完善,并采取施工监控手段,使系杆拱桥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内力和变形得以有效的控制。
2.建议设计对公路桥梁主桥面板结构厚度及配筋设计进行优化,并明确所有桥梁钻孔灌注桩的沉淀厚度。
3.建议设计对洪溪大桥承载力极限状态下主桥下弦跨中合拢段位置的强度、天凝大桥箱梁最大压应力作进一步复核,补充东顺大桥穿过中拱肋处的纵拱向预应力束的详细构造图。
4.桥梁工程跨度大、施工工艺复杂、节点现浇多,影响施工质量和安全因素较多,设计单位应结合当前同类型桥梁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针对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更高更为详细要求,如桁架拱桥桥型的施工要求、预防混凝土早期裂缝的技术措施等。
5.通航航段桥梁建设,现场施工条件复杂,建议对支架的稳定性和防撞措施予以重视,并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桥梁施工安全。
6.主桥、引桥桥面及接线路面建议改为沥青混凝土,防撞护栏钢扶手建议取消,引道工程中有关填筑材料及技术指标应进一步明确。
7.请施工单位详细补充有关桥梁施工专用技术要求。
8.桥梁工程应设置水中墩防撞设施。
9.图纸上存在的细节问题请设计单位予以复查,并予补充完善。
(三)请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按现行概预算价格编制规定,调整施工图预算,并说明与初设相关概算的相差原因。
附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