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教委科[2008]60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推进市属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对市属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的持续支持,做好与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资助计划的衔接工作,市教委决定开展上海高校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第一期)建设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创新团队建设以争取教育部创新团队为目标;以学术带头人为核心,围绕重大项目凝聚学术队伍,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提高上海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上海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申报条件
1.以市属高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为依托,具有承担国家及上海市重大科研任务能力,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的研究团队。
2.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学术带头人。
3.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课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明确的任务分工,对团队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4.每个国家重点学科限报1个创新团队,2008年前已获得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资助的学科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申报选拔方式
1.各高校按照申报条件的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并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形式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无异议的申报材料(《上海高校创新团队(第一期)建设项目规划书》(见附件)一式3份,于12月10日前统一行文报送我委,同时上报电子文件(地址:大沽路100号330b室;邮编:200003;联系人:蒋皓;联系电话:23116746;Email:jh@shec.edu.cn)。
2.我委在各校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遴选,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予以立项支持。
四、资助与管理
1.创新团队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期内的科研工作,属自主研究经费。
2.获资助创新团队所在高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资助经费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由获资助创新团队按要求统一支配,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
3.获资助创新团队应按年度由创新团队带头人填写《上海高学校创新团队科研工作年度进展报告》,于当年12月31日前,经所在高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我委。我委将根据各创新团队年度规划进展情况核定下年度的资助方案。
4.在资助期内,创新团队所在高等学校要及时了解、掌握获资助的创新团队的工作状态,协助解决研究中遇到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学术科研环境。
5.资助期限结束后,我委将组织专家小组,对资助团队进行评估。
6.创新团队的建设、管理、考核的其它要求均参照教育部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要求进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校创新团队(第一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08〕60号各有关高等学校:为推进市属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对市属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的持续支持,做好与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资助计划的衔接工作,市教委决定开展上海高校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第一期)建设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创新团队建设以争取教育部创新团队为目标;以学术带头人为核心,围绕重大项目凝聚学术队伍,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提高上海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上海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申报条件 1.以市属高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为依托,具有承担国家及上海市重大科研任务能力,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的研究团队。 2.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学术带头人。 3.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课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明确的任务分工,对团队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4.每个国家重点学科限报1个创新团队,2008年前已获得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资助的学科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申报选拔方式 1.各高校按照申报条件的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并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形式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无异议的申报材料(《上海高校创新团队(第一期)建设项目规划书》(见附件)一式3份,于12月10日前统一行文报送我委,同时上报电子文件(地址:大沽路100号330b室; 邮编:200003; 联系人:蒋皓; 联系电话:23116746; Email:jh@shec.edu.cn)。 2.我委在各校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遴选,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予以立项支持。 四、资助与管理 1.创新团队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期内的科研工作,属自主研究经费。 2.获资助创新团队所在高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资助经费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由获资助创新团队按要求统一支配,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 3.获资助创新团队应按年度由创新团队带头人填写《上海高学校创
新团队科研工作年度进展报告》,于当年12月31日前,经所在高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我委。我委将根据各创新团队年度规划进展情况核定下年度的资助方案。 4.在资助期内,创新团队所在高等学校要及时了解、掌握获资助的创新团队的工作状态,协助解决研究中遇到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学术科研环境。 5.资助期限结束后,我委将组织专家小组,对资助团队进行评估。 6.创新团队的建设、管理、考核的其它要求均参照教育部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要求进行。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二○○八年十二月一日上海高校创新团队(第一期)建设项目规划书团队名称: 团队主要研究方向: 团队带头人: 团队所在单位(盖章): 团队通讯地址: 填表日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填表说明 1. 团队基本情况:"团队研究基地"在相应栏目中打"√"; 2. 团队带头人科研工作业绩和团队整体科研情况填写近五年的情况,具体指从2004年1月1日起至2008年9月底的数据; 3. 表中各栏目可另附页; 4. 本表请用A4纸双面打(复)印; 5. "专业技术职位"指受聘的工作岗位,如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等。 6.上报的申请书至少要一份原件,每份申请书上均应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一、 团队基本情况
团队研究 基地 |
A.国家重点实验室 B.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C.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D.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 E.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F.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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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带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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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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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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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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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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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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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工作单位(院、系、所、实验室、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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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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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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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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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新 团 队 构 成 情 况 |
总人数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初级 |
博士 |
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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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骨干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学位 |
专业技 术资格 |
研究方向 |
本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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