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测绘成果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29 生效日期: 2008-10-29
发布部门: 国家测绘局
发布文号: 国测法字[2008]11号
山西省测绘局:
  你局《关于“没收测绘成果”有关问题的请示》(晋测字〔2008〕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在数字化技术条件下,测绘成果的表现形式日益多样化,测绘成果的载体也由传统的纸质向光、磁等介质转变。《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字〔2003〕17号)明确规定:“‘测绘成果’包括纸、光、磁等各类介质所承载的测绘数据、图件及相关资料”。《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厅字〔2000〕58号)第二条也明确规定:“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请你局参照以上有关规定确定“没收测绘成果”的具体内容,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国家测绘局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