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企业分类管理过程中使用的另外两份报表格式予以补充公布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03 生效日期: 2008-11-03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0号)的规定,海关总署于2008年3月27日发布了第19号公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所涉及的法律文书和相关报表格式。现将企业分类管理过程中使用的另外两份报表格式予以补充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使用。
特此公告。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1:进出口业务情况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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