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股权转让的报告》(德邦证字[2004]08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的股权变更方案。同意丹东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受让丹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你公司4658.4万元股权(股权比例为4.6214%)。
二、你公司可据此修改公司章程,并在本批复下发后一个月内,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
二○○五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