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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
为摸清较大规模担保机构基本情况,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08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财企字[2008]235号),现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情况调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为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各类较大规模的信用担保机构。
二、请各地结合《通知》精神,在调查本地区担保机构基本情况基础上,认真填写《担保机构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三、请各地将填报的《担保机构情况调查表》报表和电子版,及本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情况报告(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政策建议) 一式2份,于2008年11月25日前正式行文上报我部中小企业司。
四、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联系电话:010-66010289;传真:010-66015631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邮政编码:100824
电子版本发送邮箱:dongya@sme.gov.cn 中小企业司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担保机构情况调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