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白山政发[200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省政府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效能,扩大八道江区和江源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市政府决定,扩大两区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
向区下放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是落实“区域突破”战略的重要举措。两区要以这次放权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意识,真正把“放权”作为加快发展的重要动力,不断激发活力,促进区域经济由“快走”变“快跑”,促进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
现将《市直部门向区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市直部门向区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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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向区下放的管理权力(审批和收费) |
放权 |
备 注 |
市发改委 |
1 |
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的审查、申报 |
下放 |
区审核,报省批 |
2 |
政府出资(需国家和省投资)的项目审批 |
下放 |
区审核,报省批 | |
3 |
发行地方企业债券审批 |
下放 |
区审核,报省批 | |
4 |
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审批(审核) |
下放 |
区审核,报省批 | |
5 |
创业投资企业设立审批(审核) |
下放 |
区审核,报省批 | |
6 |
省规划布局内软件企业认定 |
下放 |
区审核,报省批 | |
7 |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含电厂)认定 |
下放 |
区审核,报省批 | |
8 |
限额以下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确认书(需申请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 |
下放 |
区审核,报省批 | |
9 |
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项目属地授权核准 |
下放 |
区审核,报省批 | |
10 |
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除《吉林省报国家和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和中、省直单位的建设项目、跨地区、跨流域的项目,以及总投资额20亿元以上项目外),按项目属地授权备案。 |
下放 |
区审核,报省备案 | |
11 |
玉米种子批发、零售价格 |
下放 |
区审核,报省备案 | |
12 |
区域内生产、域内销售的复合肥出厂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 |
下放 |
区审核,报省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