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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抗旱保绿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7-09 生效日期: 2008-07-09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乌政办[2008]208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自治区、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武警及中央驻乌各单位,县级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
  近期,由于持续高温,降水严重不足,我市市区道路两侧和庭院林木和绿地出现不同程度旱情。为进一步做好市区林木绿地的抗旱保绿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紧急行动起来,采取积极措施,对辖区内林木绿地实施浇水保绿。
  二、各区(县),特别是中心城区,要立即对本辖区内的抗旱保绿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严格落实门前“三包”,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坚决杜绝各类林木绿地旱死情况的发生。
  三、在抗旱保绿工作中,要因地制宜,适树浇水,水务部门要确保绿化供水。
  四、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发动驻区单位和广大市民,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全力做好抗旱保绿工作。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造成林木绿地旱死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予以处罚。
  五、市人民政府将于近期组织对全市的抗旱保绿工作进行检查。市创建办要将检查考核情况纳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体系中,加大督查力度,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二○○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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