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滁政[2008]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市政府在200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对设市以来至2007年12月31日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清理,市政府决定保留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245件(含修改9件),废止157件,宣布失效96件。现将《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滁政〔1993〕53号)等245件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凡不在本目录的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各地各部门不得继续适用。
滁州市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七月十日
附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
滁政〔1993〕53号 |
2 |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暂行办法 |
滁政〔1993〕46号 |
3 |
关于印发《滁州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滁政〔1994〕137号 |
4 |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人民建议征集制度的决定 |
滁政〔1996〕21号 |
5 |
关于印发《滁州市渡运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滁政〔1997〕122号 |
6 |
关于印发《滁州市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
滁政〔1998〕24号 |
7 |
关于印发《滁州市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滁政〔1998〕78号 |
8 |
关于印发《滁城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和《滁城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 |
滁政〔1998〕114号 |
9 |
关于印发《滁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
滁政〔1998〕146号 |
10 |
关于印发《滁州市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
滁政〔1998〕173号 |
11 |
关于印发《滁州市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滁政〔1999〕78号 |
12 |
关于加强森林防火的通告 |
滁政〔1999〕141号 |
13 |
关于印发《滁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滁政〔1999〕174号 |
14 |
关于转发市地震局《滁州市防震减灾十年目标实施计划》的通知 |
滁政办〔1999〕18号 |
15 |
关于印发《滁州市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暂行办法》的通知 |
滁政〔2000〕11号 |
16 |
关于印发《滁州市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滁政〔2000〕12号 |
17 |
关于建立与市人大代表联系制度的决定 |
滁政〔2000〕56号 |
18 |
关于建立与市政协委员联系制度的决定 |
滁政〔2000〕59号 |
19 |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通知 |
滁政〔2000〕66号 |
20 |
关于印发《滁州市市直预备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滁政〔2000〕72号 |
21 |
关于实施“131”工程的通知 |
滁政〔2000〕172号 |
22 |
关于建立政府督查专报制度的通知 |
滁政办〔2000〕5号 |
23 |
关于转发市行管局《市直机关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 |
滁政办〔2000〕6号 |
24 |
转发市劳动局等部门《关于滁州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
滁政办〔2000〕39号 |
25 |
转发市劳动局等部门《关于滁州市市直执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对职工实行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
滁政办〔2000〕40号 |